[租屋] 不好的房東, 如何可以讓我報稅 讓他繳稅

目前的房東 我已經住了三年多一點 穩定繳錢 清潔房間

今年的租約未簽 理論上應該一月要簽約

因為已經租了三年 所以我想他沒找我 可能在忙 我也沒主動聯絡 但房租準時匯

前幾天 突然要我搬家 說他不租了 希望我盡快搬家

我覺得很突然 但我給予尊重

但一直以來 他要我不要報稅 我也都支持 只是突然要搬家實在嚥不下這口氣

請問我該如何出這口氣? 可以透過何管道 讓政府知道房東有在租屋 但卻沒繳稅?

感恩
文章關鍵字
可先參考一下契約,一般是第16條,看增加的稅是由誰負擔?

第十六條: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承租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這樣比較清楚,讓政府單位知道後,房客要多補貼多少錢給房東,可以自己先算一算.

並先代替政府感謝您,您願意幫房東多出這筆稅,讓國庫有更多錢去發18%和增加公務員福利

msiwilly wrote:
可先參考一下契約,...(恕刪)


感人肺腑的回答 我已經感動了

再次感謝 美妙的第16條!

摘錄:崔媽媽網站 房東報稅篇 /591網站 律師說明:

雙方於房屋契約書中明定申報後所產生的之稅金,由房客負擔,則需照契約內容行使之。國稅局是根據房客申報租金抵扣所得稅所檢附之”租賃契約書”影本,追溯房東租賃所得稅。若房東與房客於房屋契約書上明載所產生的稅金由房客負擔,那麼房東可於繳交租賃所得稅後,向國稅局調閱資料,針對房客未履行房屋契約書之條約,對房客進行民事訴訟。民事求償權,長達數年,不會因房客隱匿檢舉或搬走後隔年申報而消滅.
建議你還是仔細翻翻合約...

我的合約裡就有明訂,租約到期前一個月就要通知要不要續約,或是房東要不要續租...

房屋租賃合約百百款,不過也都大同小異,解答就在你的合約裡...
檢舉這種事.....損人不利己

最後得利的是 國稅局.爽爽就有稅收.得來全不費功夫

房東房客 其實都是輸家.

房東得費時費力去提告.出庭,還要先去幫忙房客先繳給政府的稅.勞心勞力不會破財

房客得費時費力去被告.出庭,最後還要去幫忙繳房東繳給政府的稅.....這是勞心勞力又破財.應是最大輸家.
直接報啊,附上轉帳或是簽收證明就好啦!因為你不租了所以一點都不用管房東。

msiwilly wrote:
檢舉這種事.......(恕刪)


感謝資訊

我在想 有多少人 會去注意到這個美好的第16條 條款?

我必須說 這條款都印在制式的表格裡 大多數的租客 可能都沒注意

不管政府得利與否

這些條約都讓 房東與房客的資金輸送 變成一種地下經濟

真的好嗎? 我想是不好的
房客請注意,房東可以主張房租所得的43%為修繕支出,剩下的53%才需報稅。如果你得幫房東負擔稅租,請注意上款。

房東們,如果你房租已經是合理價,賺錢請繳稅,至少也請別把逃稅講得振振有辭。
您若願意幫忙房東去繳稅,您當然有權利去申報.那是房客的權利,沒人可以阻止您.

房東依契約依法律,當然可以向房客求償,那是房東合法權益,當然要捍衛主張.也是法律所允許,幾乎100% 會勝訴,不用請律師.

至於其他網友,反正繳稅是房客在繳,法院也是房客/房東在跑,他們只是看戲,又不用出錢...當然叫您不要怕.....

一般人都應該知道,千萬別去幹 "損人不利己" 的笨事 .

若硬要幹"損人不利己"的事,那就不是一般人,那叫有偉大情操的聖人.本人在此致上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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