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最近看到一個還不錯的房子屋主賣房的條件是,房子要租屋主3年,不能接受的他不賣!他說要把賣房的錢找其他地方的房子我是不急著要住那房子但是擔心這樣會不會有什麼問題?有人遇過這樣的情況嗎?會不會有什麼陷阱或是我該注意的地方?怎麼樣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呢?我是想用這點殺價!但有點擔心後續會不會有問題請各位大大多給意見!謝謝了
非自用,房屋稅金算一算,跟他議價,房租打低,請他直接讓價,缺點是,因為你沒去實際住過,房屋有何缺點,浴室有無漏水,甚至傾斜,違建遭報拆…你都要三年後才知…我買房回租給前屋主半年,他租屋期間壁癌漏水知情不報~只說髒重新粉刷~我在半年內去查看無異狀,等房子還我後才發現漏水,但房仲漏水保固過期,前屋主裝死…我要他處理好,才解除租約退還押金,他說要告我侵占!因為一碼歸一碼!他的目前身份是房客,請我自己找前屋主調解,(就同一人啊!)搞的我好亂!最後是有其他證據證明房子漏水是交屋半年內出現,倒楣的永慶房屋買單…(他可再去向前屋主求償)
太后葉氏 wrote:有人遇過這樣的情況嗎?會不會有什麼陷阱...(恕刪) 這個沒人敢跟你保證,但房仲一定是拍胸脯保證絕對沒問題,請放心加價購買。太后葉氏 wrote:怎麼樣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呢?我是想用這點殺價!...(恕刪) 若很容易殺價的特殊件,多數房仲會自己買下來,少數房仲會將屋主告到法院去,那有可能輪的到你。太后葉氏 wrote:但有點擔心後續會不會有問題...(恕刪) 房仲一定是拍胸脯保證絕對沒問題,請放心加價購買。若到時候屋主不搬遷之類的,最簡單的處理方法就是找房仲把房子便宜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