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弟在102.07在中部購買一預售屋?1400W左右目前已繳價款約250W左右合約書上協定為102.08.05前開工,103.12.31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使用執照所定之必要設施與申請使用執照。,問題來了~現在已經是104.04.22,建商使用執照都尚未拿到?(預計五月拿到,但應該會被晃點,之前建商也說1月、2月會拿到),我與我老婆已不耐煩不想再等下去了以上狀況明顯是建商違約了~且已逾期三個月了~想請問各位前輩,此狀況預售屋可要求解約並要回已繳價款嗎?機會大嗎?
paddylee wrote:請問菜花龍大您那時...(恕刪) 那次我沒有參與家人的投資,所以金額未明,當時每坪以19萬簽約,估計已投入200萬,10萬內我會考慮同意,建議不管%,而是要到最低成本並解約,若這筆錢去做其它投資有更高效益,就可決定;請律師打官司討錢這種費工費時費錢的事我不真想碰,不過與律師面談廿分鐘,再請開存證信函的經驗是一萬元左右元(律師公會有參考價)。談判過程表示走法律途徑只是創造形勢並展現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