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狀況預售屋可要求解約並要回已繳價款嗎?機會大嗎?

各位前輩好:
小弟在102.07在中部購買一預售屋?1400W左右
目前已繳價款約250W左右
合約書上協定為102.08.05前開工,103.12.31前完成主建物、附屬建物及使用執照所定之必要設施與申請使用執照。,
問題來了~現在已經是104.04.22,建商使用執照都尚未拿到?(預計五月拿到,但應該會被晃點,之前建商也說1月、2月會拿到),我與我老婆已不耐煩不想再等下去了
以上狀況明顯是建商違約了~且已逾期三個月了~
想請問各位前輩,此狀況預售屋可要求解約並要回已繳價款嗎?機會大嗎?

paddylee wrote:
各位前輩好:小弟在102...(恕刪)


機會不大
說不定合約上還有註明,甲方可更改完工日...等等的附註,你可以仔細再看看合約
若合約上沒有限制,可據理力爭,必要時請律師,但這費用可能高於給建商扣點手續費;

在台中七期還大家看衰的年代,我家人曾訂了一間,建商賣不好等了快兩年還沒開工,也是退回成功!

菜花龍 wrote:
若合約上沒有限制,...(恕刪)


請問菜花龍大您那時手續費是扣多少%?
律師又是花幾k呢?感謝~
paddylee wrote:
請問菜花龍大您那時...(恕刪)


那次我沒有參與家人的投資,所以金額未明,當時每坪以19萬簽約,估計已投入200萬,10萬內我會考慮同意,建議不管%,而是要到最低成本並解約,若這筆錢去做其它投資有更高效益,就可決定;

請律師打官司討錢這種費工費時費錢的事我不真想碰,不過與律師面談廿分鐘,再請開存證信函的經驗是一萬元左右元(律師公會有參考價)。

談判過程表示走法律途徑只是創造形勢並展現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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