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未來繼承部份將與房地合一脫鈎。

也是啦!一個人一生努力下來的心血,應該有權決定在他掛了之後怎麼處置才是…

老爸說:兒啊!我終於又有為了你打拼的動力了!不然我打算在我死前將錢亂亂花光啊…
兒說:呼…差一點我老爸的房子,真的要變成『祖產』不敢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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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房地合一 財長讓步

2015-05-29 01:21:40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8)日與不動產業者達成共識,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度,將放寬繼承、信託等「非買賣取得」不動產持有年限計算方式,避免非炒作者無辜被課以45%重稅,獲全國建商支持。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能否在立院本會期闖關成功,今天是關鍵,目前各黨團有共識不提復議、直接付委,可望在下周排入財委會審查。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麗寶建設董事長吳寶田等北中南建商公會代表昨天拜會立法院,向張盛和提出房地合一稅的十大疑問。張盛和說,財政部事先研究後,認為繼承、信託、合建分屋等非買賣取得的不動產,持有期間可併計屬合理,他向建商承諾會在房地合一稅制細則或解釋令中從寬解釋,並一一解答建商對新稅制的疑惑,在場建商代表轉為支持,「認為財政部很有道理」。

張盛和舉例,父母過世後,子女繼承房地產,但必須在短期內出售好分給繼承人,若被課高達45%重稅,顯然不合理。財政部放寬解釋,未來子女繼承取得的不動產,持有期間可計入父母的持有期,只要加起來持有超過十年,出售時就只需課15%的長期持有優惠稅率。
我是宇宙人 wrote:
只要加起來持有超過十年,出售時就只需課15%的長期持有優惠稅率。


不考慮稅基~

長期持有15% + 原本的遺贈稅10% + 未來要調高的遺贈稅10% = 35%

可以了,稅率再高上去,估計要腥風血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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