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個法律相關的問題..和房子有關

原本欠錢想說把祖屋賣了..旦後來因為部份原因不賣了..事情簡單講是這樣..
A和我爸說要買房子..契約有簽..旦沒付訂金..後來沒錢改打租約..
租約半年後..他又有錢了..又回頭拿當初那份買賣契約來要買房子
旦我爸這時已經不想賣了..就直接拒絕他..
那就進入了漫長的訴訟之中...

A有請律師申請查封房子和買回房子的訴訟..共2個案子
而且A已經不給付房租..他認為他不需要在付任何租金了

所以我們也告他要求搬遷..把房子歸還..這部份我家都沒請律師=-=


目前A的假處份案件.原本查封之後.因為我們抗告..A事後最高法院是敗訴..
旦因為有一筆法院那的押金..現在A想拿回去..
而A的另一訴訟買回該屋..一審也是敗訴..旦A不放棄的上訴中..目前二審

我想了解..我能不能把這筆假處分的押金(30萬左右..)申請扣押..以當事後訴訟結束後來底扣租金的部份
或者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保全我們家以後能拿到租金呢??

rrowl wrote:
原本欠錢想說把祖屋...(恕刪)


能麻煩知道的人能回應一下小弟嗎@@
有租約就照租約告他啊! 租金加違約金在加上遲延利息.
A若想拿回擔保金,必須得到你們同意。只要你們不同意,法院提存所就不會准他取回。而且在本案判決確定前,A也無法聲請返還。不過,A假處分既被最高院撤銷,你們房子還查封中?有沒有收到通知行使權利的文件?
另,你們如若想扣押該擔保金,必須要提起訴訟,請求因房屋被假處分你們所受的損害。若取得勝訟判決,到時再聲請執行該擔保金即可。還是,你們有沒有在一審聲明命債權人賠償因假處分所受損害?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