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型透天 私設道路地目仍為田地 移轉給社區住戶 合理常見嗎?已解決

在這裡請問各位前輩


請問買社區型透天 的屋主

房屋地目是建地--(是田地變更為建地)

那屬於公共設施部份的土地 或者稱 私設道路 (提供各住戶通行的道路)

公共設施土地地目交屋時,建商需變更為建地 還是用原田地移轉 ?
*******************************

因為 我的社區 在梧棲 中華路與中港路路口正在交屋


這塊地是建商以田地購入

目前自己房屋上的地號是建地

但社區私設道路的地號--地目是田地

也就是 大家公設持有的的地目是田地

是因為 都市計畫 雖劃定為住四(建地) --但公設無建物故不得變更為 建地嗎?

故仍需以田地地目持有?

還是有其他原因? 有無風險。


補充
0105


另問到代書

目前以使用區分為準 住四 而不是地目 已經有傾向修法 去除地目分類

給大家參考
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地目沒有任何意義了,去變更地目只是徒增麻煩
您的意思是已是實質建地

變更無差異

去變更 是脫褲子放屁嗎?

建商有此一說 維持田地地目 避免持分者占地自建 這也是無意義的?


lulalla wrote:
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地...(恕刪)

james994539 wrote:
您的意思是已是實質...(恕刪)


我倒是比較想問你有帶彈珠去驗地板嗎?

還有中庭路磚該不會是預留二次施工圍牆空間(違建)吧?

這兩個問題可能比你擔心的更重要喔!

james994539 wrote:
您的意思是已是實質...(恕刪)


怕的話就請公司帶你們核對地籍圖確認所有會用到的道路都在你們所有權中,只要確認無誤!

就算有白目隨意蓋違建,告他侵占(因為是持分地主無劃分)申請即期拆除就好,這種新違建都好處理!

james994539 wrote:
建商有此一說 維持田地地目 避免持分者占地自建 這也是無意義的?

那是唬爛你的,都市計畫內住宅區不管地目為何,基本上都可以蓋
除非有什麼特殊狀況,比如坡度超標之類的

至於貴社區你拍的照片,我猜測那些道路土地,容積已經通通用完了
被用到兩側的建築物上面,也就是你們的家。
所以說就算地目為「建」,其實也是不能再蓋的,因為已經蓋了,蓋了你的家
那條路應該是貴社區留出來的法定空地
有帶高爾夫球去驗 本人不打

容積應已蓋滿

這一定要留的路


台中台南休閒農夫 wrote:
我倒是比較想問你有帶...(恕刪)

另問到代書

目前以使用區分為準 住四 而不是地目 已經有傾向修法 去除地目分類

給大家參考


james994539 wrote:
有帶高爾夫球去驗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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