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我家是公寓二樓,上週三馬桶阻塞(家裡就爆屎了)於是家人花錢請通馬桶的師傅來處理,經過兩天的奮鬥...管內該通的都通了(通線達90英呎,早就超過2樓管線),於是就去看一樓化糞池,師傅也爬下去用手確認,結果異常的低,他懷疑樓下改建時把我們的抽糞孔給塞住...並獨立了自己家的化糞池..所以之前抽水肥就只抽到他們家,樓上住戶根本沒抽到,造成我家阻塞⋯⋯(現在已經封管)上星期五請屋主協調給我們請師傅來挖洞,當場答應了,結果隔天師傅來在場要開挖又說要在場,配合度極低。(我家都沒廁所可用,我媽每天都在氣這個,生活及精神上的不便與日俱增..)先請問:若事後證明是他們自行建立化糞池時,未留孔造成我家自由、財產法益受損是否可提告強制及毀損...在民法上可否求償精神損失及處理相關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