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賣房 簽一般約 有買方出現房仲天天傳房價慘跌天天干擾我生活要求降價 但從不知道房仲收取斡旋金 在合約到期前三天收到房仲存證信函寫五日內出面簽訂買賣契約 不出面視同買賣合約成立!扯爆惹...這中間房仲都沒跟我聯絡 沒想到五日後收到法院通知書...現在都是這樣搶錢的嗎?
文章關鍵字

現在小孩老人都去抓寶可夢 了
我想
你應該遇到詐騙集團了 不如拿著法院通知去警局備案 問問警察先生 比較快
這年頭不正常集團特別多 小心為上策
不出面視同買賣合約成立
這樣也行?!
有專業人士可以說明一下這什麼情況嗎?
joycetsai1980 wrote:
想賣房 簽一般約 ...(恕刪)


不懂

為什麼他會說買賣合約成立 ?

法院通知書內容到底是什麼 ?

如果已達當初簽合約的底價,買賣合約便是成立的,是這個意思嗎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比方說你簽約底價500萬,如果有賣方出價高過500萬但是你不賣就是違約,這件事很簡單看有沒有高過簽約底價就好了
應該是有買方下斡旋到你的底價了,他急著想在期限內全壘打,他帶誰看屋你都不知道嗎?
先確認法院的函是真的,再看一下內容是啥,簡單來說應該是已經達到您賣的價格之上了,若您中間有因為他的訊息降過價金,那也是白紙黑字,建議您當面談一下,順道一問,那間公司的,顏色就好,不用全名,感謝

joycetsai1980 wrote:
想賣房 簽一般約 ...(恕刪)


如果是有人出價到達合約的底價

你避不見面的話,你才是有問題

房仲只是照合約走,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已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一般約的定義,是屋主及仲介都可銷售物件,我想買方出現並非憑空出現。
若是有買方出現,並且達到你要的價格,應該會很開心出來趕快簽約,以免買方反悔。
感覺版主會怪黑心房仲,應該是價格達到了,屋主反悔不想賣吧或者想調高價格!!

phS00313 wrote:
不懂為什麼他會說買賣...(恕刪)


但是一般約好像沒有到這樣的條文耶

除非樓主跟仲介有達成協議備註在合約上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