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於104年12月於台中沙鹿與富X建設購買透天房屋,當初建設公司是以地坪29.13坪,建坪為64.17坪,已近2x萬一坪的價錢購買 ,但後來今年四月收到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的地籍圖重測,說我們重測後的實際減少"地坪"幾乎就少一坪多(3.52平方公尺)..也就是將近短少1/16約3.4 %左右.在同個社區內也有部份用戶反應在重測短少的狀況
因為以後若是房子需要轉賣,只能以短少後的坪數賣出,價差也是不少錢..有查網路是說短少可以求償,但是關於土地重測減少好像就沒有求償相關資料,想請問各位若遇到這種狀況是否有辦法跟建設公司求償呢?還是只能認賠??煩請各為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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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為何重測前後面積不一致?如面積減少,是否有補償措施?

A
一、地籍圖重測係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指界一致之結果施測,由於測量技術及儀器較日據時期精密優良,且數十年來土地因人為或天然地形變遷,界址與原地籍圖不符,加以複丈時誤差之配賦及面積登記有效位數之變更(重測前為公頃以下四位、重測後為公頃以下六位),致使重測前後土地面積難免發生增減。
二、按土地之四至界址以所有權人最明悉,地籍圖重測係依據所有權人指界一致之結果施測,其面積實為界址範圍決定之結果,就所有權人而言,實地管業之範圍並無變動。另參考德、日、瑞等重測有成效國家,其政府與人民對土地面積,均以尊重事實為由,向無追補地價之先例,故目前政府對於地籍圖重測後面積增減之土地,並無補償之規定。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地政局

dougles1974 wrote:
Q為何重測前後面積...(恕刪)


版主是問可否向"建商"求償, 您在回答什麼?
同理,如果變大了你也不會還回去吧?1樓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當初建商也是依照地籍建造,想要求償,先去請建商跟政府求償吧!
這建商不會賠償啦! 因為建商買地時也是經由地籍謄本及地籍圖得知土地的面積,建築師也是
一樣下去畫圖,實測後面積變少並不是因為建商的失誤或詐騙,只能接受事實啦!
我的山林地不但面積變小還地界偏移,老房子還把圍牆拆給鄰居.

kas030924 wrote:
同理,如果變大了你也不會還回去吧?


沒錯!

misosilo wrote:
大家好小弟於104...(恕刪)


一切看合約,如果合約中土地跟建物有分開計價,那土地有差異,就看合約中約定的處理方式. 如果只是以"房屋坪數"計價,那土地的變異就無約可循.
蓋之前都會先鑑界

蓋完之後,政府說重新鑑界,你的面積少了

你覺的是誰的問題?

二、少,是少左右還是少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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