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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遺產土地分割,假如一塊土地 要兩人平分 找了代書平分 ,代書平分完後 並沒告知 某處是建地 ,使得兩人分配不均 (假設45平農地5坪建地,代書分一人25坪農地另一人20坪農地+5坪建地)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告對方,但是對方 已經在建地蓋房子 ,


當初辦理繼承時候,因有開立遺產分割協議書,登記機關也依該分割協議書辦理登記,依土地法第43條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除非能夠舉證該協議書及協議書上用印之印章係屬偽造,或你是在詐欺、脅迫下所簽屬的。
而且縱使土地分配不平均,亦不代表價值不相等,遺產也不代表只有土地,還會有動產...股票...債務等....你所說的內容無法表示說你繼承權受到侵害。


法律不保護不保護自己的人, 辦理過程總要簽字蓋章, 自己不看, 辦完才說, 誰理你!
eva1004866 wrote:
請問遺產土地分割,...(恕刪)

農地、建地不會是同一筆土地,所有權狀是分開的,版大對於繼承財產詳細狀況可能不是十分清楚,才會導致有此誤會發生。

有很多農業區建地不一定能蓋房子,不是地目是建地就能蓋房子.
我是人,我反咳!
一塊地只有一個地目

比較有可能...a地60坪是農地,b地58坪是建地
分財產時哥哥說,一人一塊就好了.....
哥哥要了b,弟弟拿了a
過兩年,哥哥蓋房子了
弟弟也要蓋...蓋不了....

通常是山林地中間一小塊的建地吧! 我們家的也是這樣,那一小塊的建地就是可蓋老三合院.
整片地不用繳稅,就那一小塊要繳一些稅,但繼承一定會起繼承下來,應該是你協議時沒弄清楚就
同意吧!
只能說你被陰了,就這樣

沒看清楚就簽下去怪誰

你應該也常常聽到新聞講宜蘭的農地建地報導吧

要分割時難道都沒有想過這些問題?



5坪沒辦法蓋房子,他一定要違建,檢舉他啊,說不定會強制拆除,狠一點,等他快蓋好,再檢舉,虧大了,連續檢舉

eva1004866 wrote:
請問遺產土地分割,...(恕刪)


依據土地法34-1第六款共有土地分割可至調處委員會調處,設在各縣市之地政單位

若調處不成15日內可以提起訴訟,這邊事項不受訴之聲明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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