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2010年買房自住,今年八月賣出,獲利約300萬,作為我今年十月換較大較貴的房子的頭期款,請問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我還需要在明年五月報稅時,申報並繳納賣房獲利的綜所稅嗎?

感謝高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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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dway0620 wrote:
小弟2010年買房自...(恕刪)

要!
有所得一定要報稅喔
只是看要用那一種計算方式而已....
有的用房屋評定價格
有的用實際成交價...
問代書最快,他會教您如何處理好,提供參考
免稅

稅只跟總價有關 以小換大免稅

你給的資料只能這樣判斷


phardway0620 wrote:
小弟2010年買房...(恕刪)

Lorenzt1982 wrote:
免稅 稅只跟總價...(恕刪)


冒昧回覆及請教一下,如有不懂之處請多指教

對於樓主該不動產之處分情況:
(1)2010年X月 取得A屋
(2)2016年8月 出售A屋
該筆交易適用"舊制"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何來免稅呢~

若是用重購自用住宅退稅(需符合條件)
也應先為繳納後 扣抵或退稅款

可上財政部稅務局(如何享用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查詢

phardway0620 wrote:
小弟2010年買房...(恕刪)


以前土地報土地增值稅,房屋要報所得稅

未來即房地合一新制合併課房地和一稅(實價課稅)

樓主的是舊制
我是88年買房,今年賣房,也是獲利300萬,我也不知要如何報稅啊
感謝以上溫馨鄉民回應~
應該是要申報綜所稅~獲利都當新房頭期款了,希望到時候不要繳太多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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