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開所有權人大會
到場人數不足1/2
流會

這幾天又貼公告
要在這月底開會了
怎麼人數變成只要1/4出席
即可成會
怎麼成會的人數越來越低
這個數字對嗎

真是個無言的管委會
這題是感覺管理費都白繳的住戶所發問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2 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前條規定未獲致決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
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未達前條定額者,召集人得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
;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
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
_________________我是分隔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不白繳管理費
請多參與社區事務

wickwillie wrote:
上個月底開所有權人大會
到場人數不足1/2
流會

這幾天又貼公告
要在這月底開會了
怎麼人數變成只要1/4出席
即可成會
怎麼成會的人數越來越低
這個數字對嗎

真是個無言的管委會
這題是感覺管理費都白繳的住戶所發問的..
社區住戶參與度不足,且管委會各委員也是義務幫忙,所以不要怪管委會,要怪只能怪住戶。 另外管委會應該要依照 住戶公約去舉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一般參與人數會在公約有要求 ,如決議事項違反公約,決議事項應該也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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