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過程是這樣的。
母親是大家族,在60年代經過外公點頭,所以母親和父親在外公土地上蓋了建築做生意,有門牌也每年繳納房屋稅電費

40年過去了,外公20年前就過世了!

可是因為母親家族龐大,人數上百人,土地龐大,一直都沒有分土地成功。

而母親也90多歲,於10年前將房屋所有權過給我們兄弟繼續做生意。因為外公那時已經過世超過10年

可是前幾天,一個表兄,拜訪我母親,拿走了戶籍謄本和印
我們深感不對,過了這麼久,外公那邊的人還可以使我母親放棄繼承嗎?

請問假如對方拆分聯名地,但是主張我母親分下來的房屋無效,可以要我們拆除嗎?

現在房屋已成為街道的店面整排的房屋

外公去世,舅舅也死了!我母親那輩剩她。

問一些親友,得到資訊

對方持有戶籍謄本+印章(隨便印章不用印鑑)

可使用判決分割,判我母親自願分割為0

請問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有取消戶籍謄本效力的步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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