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過程是這樣的。
母親是大家族,在60年代經過外公點頭,所以母親和父親在外公土地上蓋了建築做生意,有門牌也每年繳納房屋稅電費
40年過去了,外公20年前就過世了!
可是因為母親家族龐大,人數上百人,土地龐大,一直都沒有分土地成功。
而母親也90多歲,於10年前將房屋所有權過給我們兄弟繼續做生意。因為外公那時已經過世超過10年
可是前幾天,一個表兄,拜訪我母親,拿走了戶籍謄本和印
我們深感不對,過了這麼久,外公那邊的人還可以使我母親放棄繼承嗎?
請問假如對方拆分聯名地,但是主張我母親分下來的房屋無效,可以要我們拆除嗎?
現在房屋已成為街道的店面整排的房屋
外公去世,舅舅也死了!我母親那輩剩她。
問一些親友,得到資訊
對方持有戶籍謄本+印章(隨便印章不用印鑑)
可使用判決分割,判我母親自願分割為0
請問這種情況要怎麼處理??有取消戶籍謄本效力的步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