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大家好,我們最近剛買房,賣方找了外縣市、不是交易所在地的代書。最近要結案,代書傳了付款明細(如相片)其中有幾項覺得不合哩,想請教大家:
一、匯費跟郵資434元:已經有付代書費了,代書不是應該要親自幫我們辦理嗎? 他在交易地以外用寄件的方式處理,那就應該由代書自行吸收,怎麼會轉嫁的買方身上呢?況且代書還是賣方找的
二、登記簿謄本費、平面圖、地籍圖等費用440元:謄本一張20元,也只有交屋當天調的謄本才算我們的費用,最多也不會超過160元,他竟然要收440元?
三、謄本閱覽申請手續費及公契文件影印等:500元???這項又是什麼呢?不是已經有收謄本費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