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煩事,想請問大家的意見,以下文長,謝謝大家耐心收看:
我最近買了一間中古屋在高雄市三民區,20年屋,交屋後一個月,樓下鄰居透過管理員告訴我,
1、 我買的中古屋前露台及後陽台左側會漏水到他家樓下,大約是102年開始,但前屋主都不理睬他們,所以他們自己請人來抓漏,從樓下打針,目前前露臺暫時不會漏水,但是後陽台的部分現狀依然是漏水中。
2、 樓下鄰居同時也告知我,後陽台的排水管會堵塞,如果堵住排水不及,後陽台會淹水,淹水之後連著後陽台的房間會滲水進去,依照契約上註明若水管堵塞前屋主亦要負責修繕。
綜上,從簽約到交屋,前屋主從沒告知房屋會漏水或是排水管堵塞的問題。仲介居中協調,但前屋主完全不理睬,並堅稱不是自己的責任。所以我只好走上提告一路…
想請問大家,
1、 我能向前屋主請求修繕前露臺漏水到樓下的費用嗎?即使現在沒有在漏水,因為樓下自行請人打針了。
2、 針對房屋漏水,前屋主完全沒有提,我能向前屋主請求減少價金嗎?若可,大概可以請求多少?
3、 房屋漏水的證明,一定要請土木工程師確認漏水位置嗎?還是可以請甲級水電師傅抓漏確認位置即可?
4、 房屋漏水,房屋價值減少部分一定要請不動產鑑價師來鑑定嗎?還是是說有一定的行情減價規則?
5、 我家準備要裝潢了,但是因為卡在漏水,不知道該不該動工,怕動工了會造成漏水證據滅失,我該請什麼樣單位的人來先鑑定漏水責任再動工嗎?
6、 房屋漏水,仲介是否有責任調查清楚?我可以連仲介一起告嗎?(這部分還在考慮,前屋主堅稱他有告知過仲介但契約書上有關漏水的部分前屋主都勾選無)
以上,謝謝大家,希望有經驗的人能幫幫我,能告知我實際處理的經過,我目前要先預約法律諮詢詢問一下律師,再次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