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買屋不到半年,

最近發覺前屋主整修過的浴室 會漏水到樓下

但因為房仲有半年保固, 翻新有一年保固, 因此前屋主聯絡當初施作人員來修繕

他們打算使用高壓灌注去填補漏洞,

不過請一些人來看, 他們說這是防水沒做好, 得整個重做

像防水做失敗, 使用這種工法, , 我怎知道還有幾個漏洞阿? 發現漏補一下, 下次再發現, 再補一下

況且這樣水可能轉向其他地方去


我能不能主張工法(目前試過口頭溝通無效)

不然這保固很不合理,

等於是可能稱不到一年我又得自己掏錢整修了,

壁癌也是, 不找水源, 而是把牆面重塗油漆


等於把人砍一刀, 已受內傷, 用針線把皮縫一縫,

他出院多久沒問題, 就沒責任了
文章關鍵字
房屋買賣糾紛榜首:漏水.
預售屋:先簽約付款對保.才交屋驗屋
..交屋驗屋.買方自己記錄屋況瑕疵
..屋況不滿意改善.如毀約不買-罰款
成屋A:先簽約付款對保.才交屋驗屋
成屋B:先驗屋.才簽約付款對保交屋
..賣方先填寫屋況表.交給買方看屋.
..屋況表填無漏水.你驗漏水.別買走人
..簽約.表示買方同意.此屋現況無漏水

..要求賣方修改屋況表.填漏水.才簽約
..漏水.四個方式隨你選.風險自己承擔

***************
行政院.成屋買賣.契約需檢附屋況表
成屋買賣契約書...點它見範本
屋況表(建物現況確認書):p1..p2..p3
.
買方拿著屋況表看屋.買賣雙方簽約
勾選:(無漏水).買方不同意.別買走人.

..點(範例圖)第四項:屋況勾選(無漏水).
屋況表無漏水.買方同意.才簽約付款對保.
.屋內人物.沒搬走沒清空.別簽約/別驗屋.
.帶師傅驗屋況.漏水別簽約或修改屋況表.
.
簽約前漏水.屋況表改勾(漏水)
勾選A:(賣方修繕現況交屋).

..此方式少人採用.窮忙且爭議糾紛多.
..賣方修繕完工.買方不滿意廉價修繕.
.
簽約前漏水.屋況表改勾(漏水)
勾選B:(賣方減價.現況交屋).

總價先減掉漏水修繕費.再依現況交屋.
最佳簽約交屋方式.買賣無爭議.無糾紛.

..簽約前.帶師傅看屋況瑕疵.估算修繕費.
..合約總價(先減掉)屋況瑕疵漏水修繕費.
..賣方你接受減價,我簽約交屋.自己修繕.
..你不接受這個交屋方式.我走人.再看屋.
.
簽約前漏水.屋況表改勾(漏水)
勾選C:(買方自行修繕.現況交屋).

..優惠賣方..如買方搶購.都更議題
..優惠買方..如凶宅.房價殺到見血
.
簽約前漏水.屋況表改勾(漏水)
勾選D:(現況交屋-其它)..如漏水保固書

房仲最喜歡此方式.雙方快速簽約成交.
..為了成交.賣方簽漏水保固書給買方.
..為了成交.房仲承諾未來漏水修繕費.
..擔保交屋後漏水處.依保固內容修繕.
急售:屋主移民.換地工作.資金周轉不靈.
賣方.擔保交屋後修繕.簽x年漏水保固書.

..交屋後修繕.賣方耍賴擺濫.或求償無門
..賣方學建商.漏水打矽利康.拖過保固期
..修繕結果不滿意.無法入住.告賣方毀約
..提告?.你有賣方交屋後修繕的保固書嗎
..賣方簽x年保固?.他人間蒸發找誰履約?
..房仲簽x年保固?.你付房仲多少服務費?
.
***************
什麼是(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
賣方擔保(產權瑕疵).非擔保(漏水瑕疵).

行政院特別作條文解釋.別誤導不實傳言
賣方瑕疵擔保責任...是指買賣契約書的
第10條:賣方有房屋產權瑕疵的擔保責任
.
行政院:成屋買賣契約書..Copy.第十條.
第十條 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全文如下
賣方擔保本買賣標的物權利清楚,並無一物數賣、被他人占用或占用他人土地等情事,如有出租或出借、設定他項權利或債務糾紛等情事,賣方應予告知,並於完稅款交付日前負責理清。有關本標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悉依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
痞客邦:聽仲介說,民法有半年漏水保固?
聽傳言: 民法有賣方擔保五年修繕責任?

笨蛋.漏水修繕保固.是保證書.不是民法.
..誤解誤傳!市場許多錯誤觀念不斷流傳.
點它:民法365條全文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356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這個法條.是教你在半年/5年.怎麼告賣方.
不是交屋後.半年/5年.賣方擔保漏水修繕

.文書通知賣方漏水.半年內沒告賣方.失效
.買房交屋後.5年內沒有告賣方漏水.失效
.提告賣方後.由法院判決(誰).理賠漏水費
.
***************
我所知有關房屋的法律條文如下
點它:民法354條全文
交屋時.賣方擔保維持簽約時品質/價值.
.
點它:民法355條全文
簽約時買方知房屋有354條的瑕疵.
交屋時出賣人就不負擔保之責.
.
點它:民法356條全文
發現房屋有354條以外的瑕疵.
買方通知賣方(書面憑證)
買方怠於通知賣方.視同買方承認瑕疵
.
點它:民法359條全文
發現房屋有354條以外的瑕疵.
解約失公平.買方得請求減價.
也就是屋況表的C選項:(現況交屋減價)
總價先減掉漏水修繕費.再依現況交屋.
.
點它:民法360條全文。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這個條文怎麼解讀?.
賣方沒有漏水保證書.買方得要求減價
也就是屋況表的C選項:(現況交屋減價)
總價先減掉漏水修繕費.再依現況交屋.
.
點它:民法361條全文
買方通知賣方房屋有瑕疵.賣方有權解約
賣方如在指定期限內不解約.喪失解約權
.
點它:民法365條全文
這個法條.是教你在半年/5年.怎麼告賣方.
不是交屋後.半年/5年.賣方擔保漏水修繕

.文書通知賣方漏水.半年內沒告賣方.失效
.買房交屋後.5年內沒有告賣方漏水.失效
.提告賣方後.由法院判決(誰).理賠漏水費
.
點它:民法366條全文
如賣方簽署半年漏水修繕保固書給買方
.
點它:民法373條全文
交屋後.買方承受負擔房屋的品質/價值.
.
退休老人 wrote:
請問什麼叫(現況交...(恕刪)


說的很中肯, 我確實是買到投資客的房子

不過是房仲有隱瞞,所以在簽約之前, 我並不知道是投資客還是原本屋主,

他們還說屋主會偶爾來住一下,

以後可能會找無整修過的, 因為整修完一堆問題

價錢也涵蓋整修的價格, 但有問題整修的東西都要再打掉,

多付一筆錢, 很不划算
我好奇的
為何房仲會對你有保固的責任存在
房仲不就著重在談價 要約還是斡旋書上應該不會註明要付保固
是在簽約階段請代書加在契約上嗎?還是依其他的法規
交屋已半年 該拿到錢的 早走
還有人會幫你處理?

bcd89105 wrote:
是這樣的, 買屋不...(恕刪)
爆炸鼠 wrote:
我好奇的
為何房仲會...(恕刪)



不知道是公司有跟屋主牽保固 


還是消基會明定  老實說我不是很清楚 


我的合約書是沒注明


而且差一個月才半年


不過現在房仲是很積級幫我跑


師傅都會說前屋主又給他壓力了


房仲還交我一些法律步驟


我想是老房仲了吧 在加上我的情況算嚴重


這房屋公司也是蠻有名的


而這房仲也是在公司裡業績前幾名的


拿了錢就跑的 


肯定也不太適合這行業吧


我猜這跟開店一樣 也需要口碑的



樓主 我記得如果是30年以內的房子
即使交屋之後是有漏水保固喔
因為我去年才買賣過房子

屋主在交屋過後一段時間之內是要負責沒錯

他現在就是賣掉不負責了
他想用最便宜的方式處理
高壓灌注處理這種問題根本沒用好嗎!
水往下流, 你灌好廁所地板, 水可能從房間或者走廊往下漏.
你漏水問題要先找到!

浴室的漏水問題很複雜
很多時候並不是因為防水沒做好
你搞清楚之前不要隨便接受他們的說辭.

你要先查看到底甚麼時間在漏水?
洗澡時候開始漏? 有可能淋浴排水管沒接好
沖洗地板開始漏? 有可能地板排水管沒接好

我認為新裝潢的房子防水漆沒塗好造成漏水的機率比較低
常常都是換新水管的時候, 新舊水管(在地板裡面的部分)沒接好.
如果是排水管沒接好就必須地板敲掉重做.

你最好先付錢找查漏的先來查問題.
發票保留.

我看你先寄存證信函給屋主吧
讓他知道你是認真的
如果不好好跟你處理 也許他要跑法院...我覺得警告對方一下比較好

不然一般人錢收了你叫他吐出來很難
union0 wrote:
樓主 我記得如果...(恕刪)


我是3X年的屋子 不知道適不適用

那時測試是把連蓬頭放在磁磚裂縫處,

所以只有兩種可能 1. 排水 2. 防水層

我覺得是防水問題比較大 因為磁磚裂縫處 沒有幾個

剛好沖那個就有問題 位置也相近

當然還是要請專業抓漏的來看

我目前還在找, 要找公正又便宜的 有點難

今天問了一間台北很大間的抓漏公司, 浴室測漏要五萬以上

嚇到吃手手~ 現在開始找台中附近的

存證信函我在準備了唷, 因為保固期快過了, 不能再讓他們這樣拖了

先寄出, 以求之後有問題有個依據

不過老實說 要是提告我是吃虧的, 我是小蝦米, 他是大鯨魚, 論財力不是同個等級

這是社會的現實

退休老人 wrote:
供參考新建案準備交...(恕刪)


感謝,

我星期六給他們施工後, 今天四樓更嚴重了,

真是ooxx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