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大大幫忙解答,看起來似乎沒甚麼方法了,為避免麻煩自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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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母親的遺產(包含房子)已經分好了吧?
如果分好了就是這樣了阿,看當初是共同持有還是歸A或歸B或歸他先生(父親)

沒有所謂的事後再橋的事情

先看紙上白底黑字寫了甚麼
謝謝各位大大幫忙解答,看起來似乎沒甚麼方法了,為避免麻煩自刪,謝謝..
A000923 wrote:
父母目前尚在(但年...(恕刪)


如果擔心就是現在父母還在的時候就把財產分好...
有書面有證明,要不然就是現在就把財產贈與給A男

糾紛以往都是發生再人死後才發生...

當然也很多父母擔心把財產給小孩後不扶養,
不過這方面可以走法律途徑,
《民法》第1114條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是互負扶養義務的
《民法》第416條規定,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未履行者,贈與人可以撤銷其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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