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家人役畢直接投入職場
迄今已三年餘
其女友近期將北上桃園就職
兩人都不願租房
買房成了唯一選擇
據悉,兩人看屋未久(三個月吧)
就在其女友未來工作地點不遠處看中一標準三房新成屋(六月交屋)
含車位8XX萬左右
兩人湊了湊就拿出100萬下訂了(無長輩金援)
房子日後登記兩人名下
該有的支出也就由兩人合力負擔
以上情節衝動中帶有感性(情)
一)100萬可擁有800萬房子,這種豹子膽的負擔,應證了愛相隨什麼困難都不怕
二)房子兩人登記擁有(隨後也會登記結婚),很適合這種年輕情侶放閃的浪漫
已不再天真浪漫,越來越怕痛的我想到的是,不管什麼世代,買屋還是最終也是唯一的選擇
對方下訂前,各種經驗說、長輩言嘩啦啦式的不斷洗腦
就在下訂後,祝你幸福吧!!!
也許這種負擔未來還是要扛,只是他們早了點
至於房子的登記問題..................
還是下周的五天連假比較要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