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大概11年前 幫我姑姑 處理中和一間套房? (因為我姑姑 身上只有一萬塊就跑去跟別人買房子.....)
姑姑把他賣給我爸~~
(不過我爸放在到現在還沒拿去過戶 所以名字還是我姑姑的,有簽房屋買賣契約 都先簽好蓋章了 所有權狀也在我爸這 當時售26X萬 貸款12X萬) 目前房貸繳到剩下 大約50萬~~ (現在大概在591 那間可以賣到6~7百萬吧)
我也大了24歲左右 我爸就想說直接從姑姑過戶到我的名字上 (叫我出 過戶費 契稅 土地增值稅那些的),我爸跟我說當時大概13~15萬左右?
但我再想這中間會有甚麼額外的贈與稅產生嗎?? 還是會出現甚麼違法的情況? 想要避免
不過也不是完全直接給我? 我爸是打算 過戶到我身上之後 再用我的名字去跟銀行貸 150萬 50萬直接繳清之前的房貸
我主要是怕甚麼額外的大筆稅額要補繳的情況出現..................
當時姑姑97年剛買的時候是 土地增值稅大概是繳6000? 契稅大概是16XXX 經過了十年會漲很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