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初老人家建房子沒有照原本的地評建
變成後面大概有20坪(共50坪)沒建,後來弟弟回來搭了鐵皮屋占用了這20坪另外含他自己的10坪,
想問一下前年過戶時我拿到的土地坪數是含沒建的坪
最近在網路看到因時效取得地上權~~~因為我自己過戶的土地另外的30坪有建房子(共50坪)
這樣我弟可以取得我沒蓋的20坪地上權嗎?
因為他也沒門牌,當初過戶有想過要回來但又想說怕打壞兄弟感情,
只是想問如果真的要搶先登記地上權~對於未來買賣有什麼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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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那來的時效取得地上權。
去地政機關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
地政機關就會通知所有權人表示意見,所有權人會表示異議,地政機關會送縣市政府調處,
調處期間所有權人會提出拆屋還地訴訟及交付不當得利租金。
法院通常會判決時效取得地上權僅為請求權,在地政機關尚未為地上權登記時,仍無法對抗所有權人。
拆屋還地並交付五年租金給地主,結案。

PS:世界各國不太可能有這種不動產你在用,稅金他在繳,這是會鬧革命的。只是物盡其利是國父畢生傑作,
憲法跟法律都會這樣規定 ,但絕不能讓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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