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初老人家建房子沒有照原本的地評建變成後面大概有20坪(共50坪)沒建,後來弟弟回來搭了鐵皮屋占用了這20坪另外含他自己的10坪,想問一下前年過戶時我拿到的土地坪數是含沒建的坪最近在網路看到因時效取得地上權~~~因為我自己過戶的土地另外的30坪有建房子(共50坪)這樣我弟可以取得我沒蓋的20坪地上權嗎?因為他也沒門牌,當初過戶有想過要回來但又想說怕打壞兄弟感情,只是想問如果真的要搶先登記地上權~對於未來買賣有什麼影響嗎?
去地政機關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政機關就會通知所有權人表示意見,所有權人會表示異議,地政機關會送縣市政府調處,調處期間所有權人會提出拆屋還地訴訟及交付不當得利租金。法院通常會判決時效取得地上權僅為請求權,在地政機關尚未為地上權登記時,仍無法對抗所有權人。拆屋還地並交付五年租金給地主,結案。PS:世界各國不太可能有這種不動產你在用,稅金他在繳,這是會鬧革命的。只是物盡其利是國父畢生傑作,憲法跟法律都會這樣規定 ,但絕不能讓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