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增房貸年增明顯,房市買氣回溫」......房市會持續跌到一折,大家不要被新聞騙哦......


忍耐再忍耐,千萬要忍住,
景氣低迷,萬物跌價,通貨緊縮三十年已經啟動,
那些在看房的都是傻子跟演員,絕對不要出門看房子

房價就快要跌到一折了,
好好忍住,忍得住就會是最後存活的勝利者!





「央行:新增房貸年增明顯,房市買氣回溫」
2018年04月24日

房市持續朝緩復甦方向,根據中央銀行公布3月五大銀行新增房貸金額445.36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成長20.74%,央行官員認為,目前房市主力仍是自住客,新增房貸年增明顯,代表房市買氣回溫。

3月五大銀行新房貸大增,官員說明,主要是基期低的效應,因2月有農曆春節假期影響,營業僅15個天數,交易遞延至3月情況明顯,從六都移轉棟數統計來看,月增率全面衝高至兩位數,台北市甚至突破三位數,六都平均月增64.8%;與去年同期相比,移轉棟數三都增、三都減,但平均為正數的6.2%,顯示房市最壞的情況已過。

央行官員說明,目前看來房市應已在2016年落底,去年開始朝向穩定發展,今年首季延續溫和成長不變,移轉棟數年增8.4%。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24000263-260205


假交易新聞太多了,根本就沒人買房子,再騙啊




Basileus wrote:
忍耐再忍耐,千萬要...(恕刪)


別再忍了…
直接跟包租公承租長約…
一租50年
簽完…房價就跟您無關了…

這應該是紅單期滿
必須交屋了,不是買氣升,而是之前下訂的人沒人接手,忍痛也要貸阿。
撐吧撐吧

氣球快破了。


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24條「違約之處罰」裡的第4點:當買方因違反「付款條件及方式」時,賣方可沒收房地總價的一定百分比金額,此百分比以15%為上限,實際數字依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為準。若沒收金額超過已繳金額時,則以已繳的金額為限,沒收後,買賣雙方同時解除契約。
然而,並非遲繳幾天就會被判違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8條「付款方式」裡載明,買方若逾期2個月,或在使用執照核發下來,超過1個月不付應繳款,賣方會以存證信函,或相關有效的書面催款,文件送達後7日內,買方仍未繳應付款,賣方可主張買方違約,要求其賠償違約金。
台灣房屋法務專員游璿樺舉以2000萬元的物件為例,15%即為300萬元,若買方違約時,已繳的金額未滿300萬元,建商可全數沒收,並不得多做求償,「若繳的錢超過300萬元,則沒收300萬元,超過部分退回給買方。」
住商不動產副總經理劉明哲表示,買方違約多為2種情況:一是買方認為房市不景氣,未來跌幅可能超過買價的15%:二是貸款貸不到當初設定的成數,不想冒斷頭的風險,決定認賠15%殺出。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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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價有跌到八五折以下,你可以選擇拒交屋罰15趴,房貸餘額是不會增加滴~




Basileus wrote:
忍耐再忍耐,千萬要...(恕刪)

最近都是一堆套套慘賠的"個案"新聞
想說好久沒看到你出來反串有點寂寞XD
那些個案是不懂可以違約拒交屋只要罰15趴

這就跟買新車,車商已經去監理所領了大牌一樣,交屋=沒救了,風險自負

建商再怎麼大也大不過內政部
bcn2718 wrote:
那些個案是不懂可以違...(恕刪)


拒絕交屋的話,移轉棟數也不好看
Basileus wrote:
忍耐再忍耐,千萬要...(恕刪)


這表示房地產確實很不景氣,所以要勞動央行的人出來護盤炒房---
漲幅又要開始倍以上、低利率不變,港資又來了炒房了⋯⋯
買不起房子年輕人知道了解了吧⋯⋯
有靠山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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