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公務員 但家中沒房子(家鄉在屏東),家裡經濟狀況不是很好,父母目前住的地方是承租的已經住了20幾年
但因最近屋主因為某些因素不承租了 所以小弟想說乾脆直接買房
以下是這樣的 小弟目前存款只有60萬左右,在屏東想買600-700萬的房子。
但因自備款不足 請問各位能給我甚麼意見嗎?
我是想說我用信貸 帶頭期款 但我知道貸了信貸 就無法再貸房貸
所以我想請問 是否 可以我用信貸貸頭期款 然後房貸用我弟弟的名子貸款 然後由我當保人?
這方法可行嗎?我弟弟只是一般的上班族 沒有薪資證明 月薪約有五萬塊左右
各位 能提供一些意見給我參考嗎?
附帶一下 小弟的月薪約有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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