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先輩家裡在民國82年左右 有購買"雲林縣" 莿桐鄉農地約6分田(土地種類: 六則土地) 有水源 有實際種植到去年最近母親想申請蓋農舍回去住與種植農作物當休閒 想請問 依目前法規可以蓋多少地坪? 建坪?需要跟誰申請? 以及提供哪些文件?最近法規改來改去 改到我都暈了
abc2014 wrote:想請問一下先輩家裡...(恕刪) 假如您的土地屬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最大基層面積(即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65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其高度不得超過4.層或14公尺[依據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是施行細則第27條];如為非都市土地,其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330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495平方
abc2014 wrote:想請問一下先輩家裡...(恕刪) 6分地=1758坪.所以你可以蓋175坪地坪,可以蓋個三層樓.100坪可以蓋10坪.但是最少要滿756坪才可以蓋農舍. 可以蓋75坪X三層樓.建議你切成二塊皆要大於756坪,由二個人持用,這樣你就可以蓋二間農舍.要找建築師書圖. 別找代書,因為代書不會劃建築圖,只會申請文件資料. 所以直接找建築師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