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統計局2016年澳洲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澳空置房屋有108.89萬套,空置房屋率高達11.2%。

2017年 11 月,澳洲聯邦國會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澳洲稅務局 (ATO) 有權對

空置房產的外國投資者處以高達 5500 澳元/ 年 (約 12 萬元新台幣) 的罰款,

並且如果他們沒有提交表格,他們還將被開罰最高 52500 澳元 (約 121 萬元新台幣),

總計 5.8 萬澳元(約 133 萬元新台幣)。

目的是阻止炒房,降低房屋價格。

[墨爾本借鑒了(溫哥華)的政策],對一年中空閒6個月以上的房屋按照其價值徵收1%的空置稅,


我們官員常出國考察.

台灣何時開徵空屋稅呢?
文章關鍵字

i9456818 wrote:
澳統計局2016年...(恕刪)


恐怕上面當官的
名下也有空屋
網路這麼發達,學習還要親地親臨?所以可想而知,假考察之名,行旅遊之實之下,真能烤出甚麼鳥來。
另外,不是人炒房,是錢炒房,真要算空屋,一人設籍一間,還有空屋?這樣想一下,你認為澳洲這條法令有效嗎?
空屋稅是針對空置房產的外國投資者,例如港澳和中國人在加澳炒房,有些區域幾乎成為chinatown。加拿大和澳洲地廣人稀,好山好水好無聊; 台灣地狹人稠,好擠好亂好方便,兩者完全不同無法比較。台灣也沒有什麼條件可以吸引外國人置產,房屋稅和地價稅逐年調高,年金和退休金逐年減少,房地合一稅又引起天怒人怨,再課空屋稅只是無毛雞拔毛。

i9456818 wrote:
澳統計局2016年...(恕刪)


文大那間不算空屋吧?

有人租就行?

還是開徵持有稅 比較有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