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於7月時看到目前購買的房子,當時屋主正請人全屋翻新(衛浴全換、牆面粉刷、地磚重新鋪設),第一次看屋時是A家房仲帶看,因還在施工所以我們一眼就發現某冷氣窗下方有一點滲水痕跡,當下有跟A房仲反映,他說屋主正在整修,他會再跟屋主說;接著,因為種種關係換了B間房仲,B房仲在次帶看時我們有提出之前有來看過,也跟她說漏水情形,因這次再看屋主已整修完畢,看不出滲水痕跡,B房仲說屋主應該是有修繕了,且房子漏水有半年保固,然後我們就跟B房仲下訂了,8/22交屋,交屋時房仲有帶我們再去房子裡巡過一次,當時有下過2.3天的雨,我發現差不多的位置隱約有點陰影,當下問B房仲,她說那是施工時留下的汙漬不是漏水,且房子漏水有半年保固,所以我們就交屋完成了,就在8/24我們搬了一些東西進去時發現那個地方滲水更加嚴重,甚至第一次沒看到的地方都有滲水,當即反映給房仲,透過房仲轉達,屋主並不想處理,說高雄連日大雨已到災害等級,她沒辦法負責,但高雄大雨是8/23開始的。

我們簽約時有加簽房屋漏水半年保固這條。

以上想請問原屋主能這樣不管嗎?我們該如何自保,房仲有從中溝通,但目前原屋主不接電話、不回訊息。

我們在看屋與交屋時都有跟房仲強調漏水問題,不知她有無傳達給原屋主,且交屋時我們提出滲水,她推說那是髒汙,不知房仲部分有無責任?
文章關鍵字
合約有寫,對方卻不照辦,可能得走法律途徑,不過你要衡量一下上法院和摸摸鼻子自己處理,哪個成本比較高。
合約有寫,第一可以去跟仲介反應,
通常最後可能要馬就是仲介吃下來
要不然就是請樓主自己去告上法院請法院幫你討回公道了
不過說真的啦,就以往的經驗,通常最後都是摸摸鼻子

所以我才常說,買房不管新舊要準備好足夠的修繕費
請問樓主的房屋現況說明書上面有寫到這區域漏水的問題嗎?
還有漏水的地方有無與其他住戶有共有(共有部分原則各半)
如果沒寫或是寫已修繕完成---→理論上是賣方要負責瑕疵擔保責任
有寫但是你接受現況---→摸摸鼻子自己修繕

個人覺得步驟上
1.請房仲通知前屋主並告知損害狀況(最好留有對話紀錄或通話錄音,保存證據拍照存證)
2.若無正面回應或是藉故拖延,寄發存證信函並載明受損情形及改善期限
3.預告期滿還不處理,自行請水電估價,把估價內容再用存證信函寄出催告,限期回覆
4.還是沒有正面回覆,可選擇自行先修復再求償
5.就吉他吧,10萬內應該是簡易法庭(調解或判決)

http://estate.ltn.com.tw/article/4278

http://jianlyuestate.pixnet.net/blog/post/257502103-%E6%88%BF%E5%B1%8B%E6%BC%8F%E6%B0%B4%E6%99%82%EF%BC%8C%E8%B2%B7%E6%96%B9%E6%9C%89%E5%93%AA%E4%BA%9B%E6%AC%8A%E5%88%A9%E5%8F%AF%E4%BB%A5%E5%B0%8D%E5%BB%BA%E5%95%86%E4%B8%BB%E5%BC%B5

http://chehan0310.pixnet.net/blog/post/202691635-%E3%80%90%E7%94%9F%E6%B4%BB%E3%80%91%E6%88%BF%E5%B1%8B%E6%BC%8F%E6%B0%B4%E8%B2%AC%E4%BB%BB%E6%AD%B8%E5%B1%AC%E8%88%87%E8%99%95%E7%90%86%EF%BC%9F
合約書上有寫浴室漏水,但已修復;
目前是有一面房間的牆(它是邊間外牆,獨有的),合約上並沒有寫到這邊,
當初看屋時我有跟房仲提(房仲說屋主已修復),但最後合約上並沒有出現(沒有白紙黑字)

房仲聯絡一開始原屋主就說出"賣斷",但應該沒有賣斷這一說吧,且我們有簽合約(如圖),溝通到最後對方索性不接電話,昨天房仲又說對方修繕費用想要各半,但這不合理吧,我們交屋才兩天就提出了。

另外,仲介好像也並沒有很積極在處理,所以想請問看屋與交屋時我都有提出那面牆滲水的疑慮(沒有白紙黑字,但有對話紀錄),
她都跟我說:「屋主已修復,或是那個是小汙漬,反正之後有半年保固」
這樣房仲會有責任嗎?


合約書上有寫浴室漏水,但已修復;
目前是有一面房間的牆(它是邊間外牆,獨有的),合約上並沒有寫到這邊,
當初看屋時我有跟房仲提(房仲說屋主已修復),但最後合約上並沒有出現(沒有白紙黑字)
----→所以現況是這間浴室還會漏嗎? 還會漏就不代表"已修復",就算有修也是還沒修完,應對方式跟有漏水一樣

房仲聯絡一開始原屋主就說出"賣斷",但應該沒有賣斷這一說吧,且我們有簽合約(如圖),溝通到最後對方索性不接電話
----→除非你簽約有簽類似售後不保的合約,不然就有瑕疵請求權

,昨天房仲又說對方修繕費用想要各半,但這不合理吧,我們交屋才兩天就提出了。
----→其實這要看個人接受度,如果你想快點進屋,這也是解決方法之一,但是不要答應的那麼早,理是在你這邊的話,可以先要求再放寬,個人經驗是答應太早,對方會反悔。

另外,仲介好像也並沒有很積極在處理,所以想請問看屋與交屋時我都有提出那面牆滲水的疑慮(沒有白紙黑字,但有對話紀錄),
她都跟我說:「屋主已修復,或是那個是小汙漬,反正之後有半年保固」
這樣房仲會有責任嗎?
----→房仲的態度感覺是想趕快賣出賺服務費,瑕疵部分後續再由買方去跟賣方爭議,不過看來現況說明書上寫的對你是有利的(賣方告知無滲漏水那段),建議裝潢從簡,將來還有哪裡漏也很難說,如果漏的地方是你裝修鑽孔打鑿的部位,就有的吵了。

現階段不建議與房仲為敵,你告知有漏水疑慮,他說明已修復,買賣合約雙方都簽了(上面蓋章沒漏水),表示買賣雙方都接受了買賣時的現況,你要舉證房仲有疏失會很費神且效益低,不如維持關係需要他幫你的時候還有的談


請注意,已經有發現漏水的部位四周,在談妥簽協約前,儘量不要再施工造成責任判斷困難,如果漏水讓你忍不下去,就加速流程吧!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gn/compty2/personview.asp?kname=%B3%AF%B2Q%AA%E2&ktop=%A6%A8%AB%CE%B6R%BD%E6%A6X%AC%F9%A4%A4%A6%B3%B0O%B8%FC&idno=2880&keywords=
dumbo111481 wrote:
合約書上有寫浴室漏...(恕刪)


講難聽一點啦,樓主你碰到的這案例在版上不知道有多少人發過類似的,最後結果都大同小異

想把事情搞大就是繼續跟他耗,但你也不能住進去,也不能裝潢等,上法院去橋
入住要等到賣方/仲介處理完才開始裝潢等事宜,
因為你一但裝潢下去,對方可以說是你後來裝潢導致漏水

不想搞大就是折中,如果對方/不管是仲介還是賣主有誠意至少付一半還是怎樣的,就接受吧

反正最後結果有很高的機率摸摸鼻子自己修

所以小弟常說,買屋要有心理準備要修繕的預備金
賣家跟仲介不會理你的,一個只想趕快拿錢,一個只是賺仲介費
感謝大家的建議,軟(裝可憐)硬(準備走調解)兼施下原屋主終於肯負責了,仲介也因為原屋主終於答應負責,為免之後反悔,火速請了抓漏師傅來處理,再次感謝大家的意見
我比較笨,所以我都不買修繕好的華麗屋
就房修一修比較清楚哪裡有問題
買來也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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