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都名嘴在說建商讓利...投資客賠錢賣...
但市場講求的是事實交易...
我比較好奇的是...政府機關持有分配的房產...
有可能讓利或賠錢賣嗎?
承辦人員要寫一堆報告嗎?
還是說...政府機關是最後市場的價格接受者?
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但這些房產和本來的國有地投標出售還是有點不同...
最大差異就是成本...
土地是國有的....國家賣土地沒有成本觀念...只有價值..
但如今近年分配到的房地產物件...是有成本概念的...
地方政府會因財務上的分配...出售土地...清償債務...
但未來少子化所產生的生產力不足...需要靠出售資產時...
是否也會引發連鎖反應...
一間房子的貸款年限普遍都採30年了...
未來20年~30年間...國家的保險基金都有可能面臨破產再加上少子化...
實在很難說服...政府不會賣資產或印鈔票來處理債務問題...
只希望到時能還保有工作...存到錢...買到自己能力負擔的起就好了...
貸500萬...就已經讓人生活很有壓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