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最近看到有間房子在賣

但是房仲告知, 前屋主是法拍取的, 當初被判定有占用到國有地

需要繳交租金

房子的面積其實是夠用的, 所以如果說我買下來把佔用的部分拆除

這樣要如何解除承租?

這個解除需要那些過程?需要多久?

是否有相關規費需要繳納?

不太了解相關規定和流程, 怕被房仲唬得一愣一愣的,

是否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提供資訊, 謝謝!!!
請問國有財產局比較準

再者 租金通常很便宜
我猜測你會租下去的

kevin5307 wrote:
請問國有財產局比較...(恕刪)


了解~我再找時間撥電話過去問問

沒什麼功能的懸空外推,租金要一千多.....是我肯定會拆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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