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線與既定道路地主是否可以圍地的問題

最近小弟社區巷口居然也發生圍地爭議事件了
原本都是看電視上那些傻子地主在鬧事的心態看熱鬧
沒想到居然發生在自己生活周遭了

原本一整片都是田地,因為地主戶之一在法院上班,在他的奔走下總算成功變更地目為工業用地,
而其中兩個地主戶也各提供4米寬的用地,合為8米寬的建築線(工業用地法規巷道寬度需為8米以上)作為本工業社區的專用、也是唯一進出巷道。而原地主30年前也立下的字據願意無償提供四米寬土地當道路使用。
圖一 這是30年前的規劃,沒有任何問題,
關於建築線與既定道路地主是否可以圍地的問題
在整個社區大家安居樂業平安沒事的度過30年之後
有事了!當初本社區能順利變更成為工業用地當然也是大家出錢出力才辦到的
出錢的包括建商跟建商的有錢朋友
而這有錢朋友當年也用便宜的價格用他兒子的名義買下本社區出入口巷道右邊的這塊地(約150坪)作為投資,當時在建商的媒合下也沒什麼大問題
問題是事後這個有錢朋友居然又私下跟原地主買了四米寬巷道的持分(這是他兒子的老婆說的)
所以老有錢人一死,他兒子就義憤填膺地來說他要圍回去自己的土地!那是他的合法權益!
圖二 現在的地籍圖
關於建築線與既定道路地主是否可以圍地的問題

現在賣地的原地主、買地的建商有錢朋友、建商、代書、四個都死了..............
死無對證下,
只剩原本奔走本塊用地變更為工業用地的地主還持有當年賣地地主願意讓路四米寬的字據
以及有錢朋友的兒子持有的現在權狀(也就是圖二)

請問
1.30年前建設區拉的建築線(8米巷道)算是"既有道路"嗎?
2.可以在社區建成後,買了建築線規劃的土地,事後圍起來自用嗎?
3.根據建蔽率本市工業用地為70%,請問該地的建蔽率換算基礎可以含那事後加購的四米寬用地進來計算嗎?

我總覺得那個建商的有錢朋友應該沒那麼壞,買建築線應該是為了增加建蔽率而已,不可能是買起來自用,打自己建商朋友的臉(他建商朋友自己也住此社區),應該是他的蠢兒子自己想自己對的做法而已吧?
芝木貢 wrote:
最近小弟社區巷口居然...(恕刪)


下午請教了個從事房產多年的朋友
他的說法如下

1.這絕對是既成道路沒問題
2.這四米寬的地跟他原本的土地合併後確實可以增加他建蔽率的使用面積
3.立承諾讓路四米寬當道路用地的買主是買他兒子的名,立合約人與土地所有者不同名,這兒子確實可以不認帳
4.這個兒子確實可以把地圍起來,雖然是既定道路,但他只要有留路讓行人可以通過,就不違法,基本上他圍他的四米之後,此巷道還有四米寬,他確實可以把他擁有的四米寬部分全部圍起來

所以這兒子完全站得住腳

而這四米寬的道路原地主為什麼會傻傻賣給他爸爸?也就是有錢的那個朋友?
因為建商跟那個有錢人朋友是修佛的好朋友,他們都曾經是員林雙林寺菩薩學會的會長(救濟窮人的菩薩會)
所以建商擔保了有錢人的人格,地主戶也相信他的人格,所以割四米寬給他讓他的建地增加肉地(就是合法可蓋的7成土地)
但沒想到這個不成材的兒子(又笨又不聽話,年輕時就被父母掃地出門,不讓他繼承家業跟任何價值上億的房產,唯獨兩塊地是這兒子小時候就直接買他的名字所以要不回來)不顧父親當年跟人約定好的事,恩將仇報
我剛好就是那個建商的兒子,還好我夠兇,所以地主戶找我也沒用,我找那個有錢朋友的兒子更沒用....我只認識他老婆,他老婆跟我一樣的想法,不要做損人不利己的事,他兒子我看他是被害妄想症.....看他跟瘋狗一樣跟大家嗆聲說法院見時,我想起了國小班上的愛哭鬼,加上小時候也聽了建商先父講過不少那個有錢人三個兒子都是傻子的評論.......算了,看來他真的沒救了,難成大器,難怪早早就被趕出家族事業,不可理喻也,閃人!

而地主本身就是書記官出身,他也知道法律上完全拿他們沒皮條了,所以只能用自力救濟的方式,把自己的車開去那個四米道路旁停放著,跟他們耗到底!
既成道路,這兒子要圍,地主可以叫警察來阻止
但是一但被圍成了,地主要來抗議反倒是這兒子可以叫警察來驅離暴民了

恩將仇報 恩人變暴民 情何以堪

文中作法如果違法或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30年前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時,
8米道路應該會同時變更為道路用地吧?
不然工業用地如何出入?
1.30年前建設區拉的建築線(8米巷道)算是"既有道路"嗎?
2.可以在社區建成後,買了建築線規劃的土地,事後圍起來自用嗎?
3.根據建蔽率本市工業用地為70%,請問該地的建蔽率換算基礎可以含那事後加購的四米寬用地進來計算嗎?

1.因有建築線,所以是現有巷道(可以去建管處調閱建築圖說),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既成道路是沒有建築線的用詞,建管處的說法叫現有巷道

2.因為建築線已經指定了,依建法築第48條規定,
已經屬於道路,不能圍起來,除非再重新指定建築線....

3.依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及第13條規定,
(不好意思,因不知樓主是那個縣市,其實每個縣市都有自己的自治條例,不會差很多)
現有巷道會有一條中心線,由雙方建物均等退讓,最少4公尺寬,也就是各退2公尺,
退讓的土地不能列入建蔽率計算,只有多退讓的部分才行,
假設中心線在8公尺道路的中間,那個有錢朋友的兒子只有2公尺寬的土地可以算入建蔽率

希望對你有幫助,若有答錯的部分,請見諒....
dou12543 worte:
8米道路應該會同時變更為道路用地吧?

或許是趕在申請變更道路用地就先買進了吧?一樣都是30年前的事
搞不好地主戶到現在還沒有去申請道路用地?這我也沒進一步去查

jct1213 worte:
現有巷道會有一條中心線,由雙方建物均等退讓,最少4公尺寬,也就是各退2公尺,

工業用地巷道要八米寬,由中心線起算是否會是兩邊各退4公尺?
因為立約當事人都死光了實在不可考該有錢朋友買進那塊地要做啥?而地主戶又為什麼會把已經切割的方方正正用來當道路的用地又割這四米給他?把自己家出入口的道路切割出來賣掉?正常人在傻也不會這樣做。有錢朋友他是事後買巷道用地,並不是原本買的地就含有那四米寬,所以不算退讓。
看這有錢人的兒子一付撿到寶,自己的地被我們社區侵占的態勢.......真的傻眼

就我自己朋友的說法
他家有塊農地也是被切了一小角去當道路用地,本來他媽媽也是沒意見
但是附近居民態度強勢的要申請在該道路兩旁蓋水溝,這水溝一蓋下去他們的地就在也圍不回來自己使用只是白繳稅而已,所以他媽媽希望當地居民能買那小塊地,結果當地居民不只不買還口出惡言,他爸爸一氣之下才會利用選舉時村長叫不到警察的時候雇工人火速挖路圍地蓋起水泥牆來,從此那條八米巷道有約五公尺的長度剩三米寬,等到選舉完畢,隔天村長跟當地居民叫警察來也沒用,換成是我朋友的爸爸叫警察來驅趕村長跟鄉民,當地民眾多次想提告都失敗,告不起來,完全合法,就我朋友的經驗是如此,該被圍道路旁十公尺處有附近富豪蓋的豪宅三戶,其中住著一戶是檢察官,鄉民去找那個檢察官幫忙,檢察官,自己也須要從該路段出入,一樣是受害者,他說我朋友家的圍路作法完全合法,他也沒轍,無處申訴提告了。

總之我是跟那有錢朋友的媳婦說了我推測割巷道地賣給她公公的可能原因
她公公是善人,買地的初衷絕對不是要圍路自肥,她找地政來土地鑑界(8/26)當天她也是第一次見到她公公簽的讓路字據,雖然他老公可以合法不認帳(她公公買完四米寬地後再贈給兒子合併土地),但就看這有錢人兒子對他父親感不感念了吧!看他是要毀掉他已故父親的名譽,損人不利己,還是將來賣掉,新買的地主更可以完全沒顧慮的不認帳了.....只能說當初割地賣給這有錢人的作法實在非常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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