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有一間透天給子女五人共同持有,因無出租,五人共同持有,所以地價稅辦理自用住宅需五人共同到場辦理嗎?
sp061242 wrote:
父母留有一間透天給子女五人共同持有,因無出租,五人共同持有,所以地價稅辦理自用住宅需五人共同到場辦理嗎?(恕刪)


不用

@@因為跟本沒辦法辨

你只能用一般
那5位子女户口是否都入籍那間房子?
1個人入藉時,就只能辦理1/5的自用住宅稅率。
sp061242 wrote:
父母留有一間透天給子...(恕刪)


就 各至 申請 各自的部分 (要符和自用地價稅規定 現在 申請 明年度適用)
自用地價稅條件 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 無出租營業
所以這五個人至少都要有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一設籍 才可以申請
另外要注意的是
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以一處為限
不要因為這個持分土地用了自用結果其他更大筆的土地變成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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