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上高手大大 跟建商協議合建後 土地增值稅是如何算 以100坪土地 擁有25年以上未轉移 跟建商分配比例為50:50% 建商說我們要負責的是約50坪的稅率 因為有一半坪數分回去 若都沒有買賣自用是先不用繳交 若是有買賣轉移才需繳交 是這樣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