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隱瞞自殺凶宅 房客獲賠全部租金

三立新聞網2 小時前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劉姓女子,先前承租1間套房,並繳納2個月房租,這才發現租到凶宅,憤而打官司求償;士林地院認為,該間套房的確發生過自殺事件,張姓屋主並未善盡告知義務,房屋仲介亦未查證,兩方應返還劉女全數金額,全案仍可上訴。

劉女主張,2013年該間套房發生房客輕生事件,張姓屋主知情卻刻意隱瞞;張男及房仲公司應返還租金5萬元、服務費12500元、管理費及清潔費6903元等金額;張姓屋主則表示,他取得該間套房產權之前,並不知房內曾發生過自殺事件;法官清查後卻發現,新聞媒體早就報導過該起輕生事件。
法官認為,張男明知該處是凶宅,卻未告知房屋仲介,理應返還租金5萬元;房屋仲介亦未做好查證工作,聽信屋主片面之詞,並代為出租該間套房,理應返還管理費、清潔費及服務費,總計19403元,除此之外,房仲公司還應支付懲罰性賠償金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一一一一一一一
這個判決已經開先例了,買兇宅出租的人需注意了,怕租到兇宅的租客可以先問清楚並在租約上備註,台灣的兇宅真的很多很多,不論是買房或租屋都需注意
少子化 wrote:
三立新聞網2 小時前(恕刪)

可怕
8
worgooo wrote:
兇宅看時間点投資...(恕刪)

一般宅也得看時間與地點,2014年在雙北買房的人還有不少人套牢
現在房仲/屋主應該不敢隱瞞凶宅事故屋。之前看新埔捷運的10年內大樓,想說附近都是開價6X萬一坪,這福XXX一坪""開5X萬,而且是高樓層,心想事有蹊翹,追問仲介之下,說是事故屋(不幸的故事),想說就不買了。最近,看到同棟8F在賣,一坪不到50萬,但總價也是開近3600W就是了,但8樓不是事故屋,買的人也不會知道吧。
erichuang801 wrote:
現在房仲/屋主應該不敢隱瞞凶宅或事故屋。之前看新埔捷運的10年內大樓,想說附近都是開價6X萬一坪,這福XXX一坪"才"開5X萬,而且是高樓層,心想事有蹊翹,追問仲介之下,說是事故屋(不幸的故事),想說就不買了。最近,看到同棟8F在賣,一坪不到50萬,但總價也是開近3600W就是了,但8樓不是事故屋,買的人也不會知道



不要小看仲介和屋主。能賺錢還有甚麼不能試試看?





Trillionaire2020 wrote:
不要小看仲介和屋主。能賺錢還有甚麼不能試試看?


有夠夭壽骨.
同樣地段,相近屋齡,比別人低很多,通常有問題!
少子化 wrote:
三立新聞網2 小時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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