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前輩 小弟簽了兩家一般約,其中一間是中信房屋 現在又有一位其他加盟店的中信房屋業務想 跟我簽一般約,個人是覺得他很積極很不錯, 請問這樣我還能夠跟他簽一般約嗎? 會不會衍生什麼其他問題,謝謝各位。
一般來說,賣房有分專任約跟一般約,所謂專任,就是只能給簽約的房仲賣,同一間房產不能再找其他房仲簽約賣屋,就連合約有效期間屋主自售也算是違約;一般約就是可以同時與不同的房仲簽約,理論上賣出的機率較大,因為可藉此激出房仲間的競爭心,而且屋主亦有自售的機會,只是合約條款還是要先注意看一下,OK再簽約,怕有的會玩些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