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份的時候 我母親在自家社區摔倒臉骨折
起因是社區磚面有一地方有寬11公分的空係 雖然不深 但是老媽踩到空隙踢到磚頭而摔倒
這個地方我自己晚上出入時也踢到過 不明白社區為啥至今沒處理 別地類似的缺失都有用水泥填補空係
經由找里長討論 里長說社區有保公共安全意外險 可以要求理賠
因為我不想傷和氣 所以沒對管委會求償 而是請教管委會可否用這個保險賠我
管委會同意了 受傷照片給了 發生事故的路段也拍攝傳給管委會了
過了一個月後管委會那邊傳來的消息說會請保險聯絡我......一等一個月沒電話
後來請里長幫忙聯繫 最後傳來的消息也是請保險聯絡我........又等了一個月沒消息
最後在9月底的時候 收到消息說可以交出要理賠的資料了
10月初時還被要求補了急診病例
10月中收到XX保全公司聯絡人打給我說不理賠 因為現場沒監視器 摔倒當時沒拍照 又沒報警
(證人原本有3位:我媽摔倒時在現場 去叫保全來幫忙 但是沒看到踢到磚頭這一瞬間的那位不願作證 叫救護車的保全人員則是不知道被保全公司調到哪去了(故意的??) 只有找到棟委證明:當時棟委清理血跡可以證明血跡位置就是我指的摔倒地區)
還以我媽慢性病多說不定是自己昏倒等理由拒絕我(急診病例明明寫我媽是滑倒或絆倒 並且入院時雖有腦震盪但是無意識喪失)
(話說原來保險單投保人是XX社區管委會XX保全有限公司 所以到底是找管委會 還是找保全公司?)
之後我想要問保險方面的聯絡人電話 打了數通電話卻一直找不到XX保全的聯絡人 問保全的其他人都說不知道保險聯絡人那邊的聯絡電話
10月底我去保險公司申訴 保險公司說查無我母親要求理賠的資料?????????
11月時找里長討論 有位挺有法律知識的阿伯跟我說 在社區摔倒本來就是該找管委會 管委會之後如何找保險公司出險 是管委會跟保全公司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事情 我直接找保險公司也沒用 因為保險人不是我 嚴重懷疑對方想拖過6個月的刑事告訴期以及要求保險的6個月期限
11月2日我寫了存證信函希望管委會能出來跟我談 不知道人家會不會冷處理
11月6日保險公司說還是沒收到資料
我母親又不願告人 跟社區翻臉 我也沒有要獅子大開口 不主張精神賠償
只主張我損失的6萬醫療費+看護費 看能補償多少就多少 價錢可議 結果真是搞得我都想放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