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市熱絡,相信有不少朋友一定有請仲介帶看房子。房仲抽佣天經地義,由來已久,中外皆然。

但是大家對於一般抽佣行情,賣房負擔4%,買方1%,會不會覺得有點貴呢??目前抽佣制度可以說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2000萬的房子賣方要支付80萬元仲介費,而這已經是一輛國產CUV的價格,賣方勢必得將成本反映在售價中,一間房子轉手越多次,價格就得自然上漲不可。

另外也會發生一些不公平的現象,有的賣方價格很硬,賣了大半年還掛在那,有些物件價格合宜,短時間即順利出售,這些順利出售的物件,無形中負擔了那些難賣產品的行銷成本,也就是說,一個房子越快脫手,那個賣方支付的佣金遠高他所享受到服務,反過來說,那些賣不出去的房子,不用支付任何費用,就有一堆可憐的仲介人員在跑腿。這不是很不公平嗎??

所以想拋磚引玉的是,房仲抽佣制度有無改變可能??

目前想到的,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概念,賣方跟買方在享受服務的一開始就應該付費,也就是說賣方要支付仲介公司上架費,而買方在每帶看一次房屋的時候也應該支付帶看費,上架費與帶看費要合理的反應各該服務的成本,假如能夠順利成交,當然就收取後續協助過戶的應有成本與利潤,也許賣方只要負擔2%,買方0.5%,甚至更低,而仲介公司也能有較為穩定的經常性收入。

畢竟現在有很多人把看屋當休閒,真正要買房的人是不是應該先好好做功課,珍惜每一次帶看的服務,而賣方如果真的有心要賣,就不能亂開價,這樣的制度是不是可以比較符合正軌。

當然,以上都是閒聊,我又不可能開仲介公司,要怎麼收費是你情我願的事,所以….就只是閒聊。
想法蠻不錯的,只是人性真的是黑暗的,忘記台灣的別號為詐騙王國,到時候房仲跟別人合夥,找一堆人帶看,到時候賣房成本說不定更高,房仲收入更是高到嚇人,只要把看房數弄上去,屋主房子沒賣成就被吸乾了
基於對人性的不信任,最後也只能無奈的往成交後的金額%數下去抽成,用看房數我覺得有困難,不過如果有進入價格搓合的階段(雙方約到房仲門市合價),這樣我覺得就可以收一定的服務費,就跟樓主說的讓房仲有其他穩定收入,把賣房%數成本移一些過來這邊
只不過不知道可不可行,畢竟要修改這些內容也不是小事情,影響很多人
標價不是買2%、賣4% ??

另外.... 其實 政府也抽不少耶~~
我自己買過兩次房子, 賣過一次房子, 其實, 對買方而言, 該付給仲介的費用, 早就在殺價的時候一併算進去了, 對賣方而言, 該付給仲介的費用以及要繳的稅也在加價賣的時候算進去了, 有沒有房仲的存在對我來說根本沒差
鄭柏欽 wrote:
近期房市熱絡,相信有(恕刪)
賣方死不賣,拖越久支付的服務費就抽越多!
買房當逛街,每次帶看也應該付帶看費用,遏止仲介服務能量消耗!

聽起來合理!

因為經驗上,只要賣家心中成交價合理,賣的其實都很快,會拖過半年一年的,通常是賣家太貪心或不服套牢!但其實賣家假如太過份,也會有聰明的仲介結合有默契的買家,動之以情創造機會殺下,所以我覺得仲介既然要混飯吃,也要具備某些天賦,否則錢就太好賺了!

至於是不是逛大街的人,厲害的仲介應該也能洞悉買家的誠意與需求,同理,什麼都幫「仲介」安排的好好的,似乎也怪怪的!好比去看新車總不能也要付費才能賞車囉!


買賣家都有奧客,該承受的少不了,賺錢全憑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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