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市熱絡,相信有不少朋友一定有請仲介帶看房子。房仲抽佣天經地義,由來已久,中外皆然。
但是大家對於一般抽佣行情,賣房負擔4%,買方1%,會不會覺得有點貴呢??目前抽佣制度可以說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2000萬的房子賣方要支付80萬元仲介費,而這已經是一輛國產CUV的價格,賣方勢必得將成本反映在售價中,一間房子轉手越多次,價格就得自然上漲不可。
另外也會發生一些不公平的現象,有的賣方價格很硬,賣了大半年還掛在那,有些物件價格合宜,短時間即順利出售,這些順利出售的物件,無形中負擔了那些難賣產品的行銷成本,也就是說,一個房子越快脫手,那個賣方支付的佣金遠高他所享受到服務,反過來說,那些賣不出去的房子,不用支付任何費用,就有一堆可憐的仲介人員在跑腿。這不是很不公平嗎??
所以想拋磚引玉的是,房仲抽佣制度有無改變可能??
目前想到的,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概念,賣方跟買方在享受服務的一開始就應該付費,也就是說賣方要支付仲介公司上架費,而買方在每帶看一次房屋的時候也應該支付帶看費,上架費與帶看費要合理的反應各該服務的成本,假如能夠順利成交,當然就收取後續協助過戶的應有成本與利潤,也許賣方只要負擔2%,買方0.5%,甚至更低,而仲介公司也能有較為穩定的經常性收入。
畢竟現在有很多人把看屋當休閒,真正要買房的人是不是應該先好好做功課,珍惜每一次帶看的服務,而賣方如果真的有心要賣,就不能亂開價,這樣的制度是不是可以比較符合正軌。
當然,以上都是閒聊,我又不可能開仲介公司,要怎麼收費是你情我願的事,所以….就只是閒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