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每次點進永慶官網 就是斗大的黑心信義還我錢來
說自己與這個粉專無關
指控對手抹黑永慶房屋敗訴確定

這下糗大了 被法院狠狠打臉
反而被認證兩者的關聯

房仲業各做各的生意 搞這些下三濫的手段有用嗎?
-----
3年前臉書上有不明人士設立「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引來信義房屋子公司信義全球資產王姓及江謝姓員工關注,兩人分別以個人名義發文或留言,卻遭競爭對手「永慶房屋」提告,認為嚴重侵害名譽。日前最高法院審理,認定王男及江謝男未故意或過失侵權,判決永慶房屋敗訴,全案確定。

永慶房屋提告指出,「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並非永慶設立,但信義房屋子公司信義全球資產王姓員工在個人臉書上po文,寫下「做此專頁的人反串的很用心,但臉書演算法還是出賣了你」,並標注截圖圈選「永慶幸福同學會」,還註記「秒懂」;另外,江謝男則在該粉絲團留言,「小編根本是永慶的員工,不甘有黑心黃領帶,硬要組一個黑心信義,真的很無聊」,並寫下「勸小編趕快離開這家公司,待久了只學會一些旁門左道,又沒賺到錢」;永慶因而認定名譽遭信義2人貶損而提告。

最高法院認為,「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小編雖以公正第三者自居,但並非遭信義房屋以不合理買賣價格對待的消費者,因而認定是由特定人士或組織團體基於特定目的而成立;而王男及江謝男雖不能證明「小編根本是永慶的員工」,但應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

此外,判決也認為,江謝男在粉絲團上的貼文是回應小編,「對於可受公評的事發表意見,屬善意適當評論」,看似有損害名譽,但出於善意前提,在法律上價值判斷上,並非故意或過失侵害永慶名譽權,因而判決永慶房屋敗訴。
已備份截圖並傳給永慶。

這個案件從最高法院往下,沒有任何判決「直接認證兩者的關聯」,法院判決永慶敗訴,是因為永慶無法證明被告「明知不是永慶」,而不是直接認定「永慶與黑心信義有關聯」。
CSIL wrote:
已備份截圖並傳給永慶...(恕刪)


你傳啊 就法院認證怪我嘍?

自己要告人結果丟臉
大鵰漫遊 wrote:
你傳啊 就法院認證怪(恕刪)


他沒說錯你應該會輸哦
法院明明就說無直接關聯
你硬要說兩者有關聯
那就你的問題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