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地上權的看法

人生70年過去 通通還給天地

肉身讓天地吸收走 什麼也不留

好像也是一種地上權的概念



埃及人做木乃伊想說保留這軀殼 未來還會回來

想當初 秦始皇還想把他的財富 宮裡美女 華麗皇宮 威武軍隊

一切他所自豪的 所寶愛的 都帶到另一個世界呢! ( 所以才有兵馬俑)



會這麼捨不得 還不就是今生的物質太多了

丟掉或沒用完 真得很不捨啊!



在舊約時代 有提到禧年

被擄的歸回 失去的又獲得

70年之後 大家土地重新平分

沒有的就獲得了 太多的就減成跟大家一樣

這不很像 70年的地上權嗎?

70年後那土地 ,政府國家你就拿去吧!

我要它何用?
關於地上權的看法
黃以傻 wrote:
人生70年過去 通通...(恕刪)

價格才是最大考量吧!

如果地上權的房子賣得跟所有權的差不多價格,買的算是傻了。

可以終身擁有還可以傳給下一代,誰要有年限限制的。
而且還有以房養老這種制度在,
擁有所有權的當然比較好。
萬一想拿房子貸款,地上權房屋你覺得銀行該貸多少給你比較好?
華人重視傳宗接代,

重視庇蔭子孫,

所以不但不會不留,

還會想著留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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