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應納稅額最大的群組來算
適用稅率20% 應納稅額98.44億/交易件數28798=34萬, 反推獲利平均約170萬,
占比=28798件/總交易件數70226=41%
近半都能賺上百萬 難怪拔毛唉唉叫
房地合一稅申報 近六成有賺錢
引用自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332257
去年房地產熱,根據信義房屋指數,去年全台第4季的都會區房價較前年同期上漲6.5%。但財政部統計去年的房地合一稅申報案,發現有四成案件無應納稅額,亦即沒賺到錢。
財政部指出,去年個人申報房地合一稅有7萬226件,稅收118.3億元。其中有2萬8,920件沒有應納稅額,占申報案件的41.18%。
官員指出,會申報房地合一稅者都是個人,於去年賣出房地,而賣出的房地絕大部分在2016年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買進。房地合一稅按實價計算,有賺錢有繳稅。因此報稅狀況反映賺賠。即便是房價上漲期間,也不是絕大多數人都賺。
有繳稅案件中,適用20%稅率的案件最多,達2.8萬件,占所有申報案件的四成。
不曉得申報房地合一稅.有將仲介費區分開來嗎?我周遭朋友是說仲介是把總價(含仲介費也一起申報進去)
如果這樣是否在2.0也要區分開來.那也難怪價格一直往上...
T媽媽 wrote:
不曉得申報房地合一稅.有將仲介費區分開來嗎?我周遭朋友是說仲介是把總價(含仲介費也一起申報進去)
如果這樣是否在2.0也要區分開來.那也難怪價格一直往上...

這8年裡我賣了4間,買了1間。
無論是綠色或黃色或白色的仲介都沒有把仲介費算入房屋實價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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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將那個表格算一下。
45% .....7947.....9.97億....持有半年賺 27.8萬(平均)
35% .....4271.....9.31億....持有1.5年賺 62.2萬(平均)
20% ...28798...98.44億....持有6年賺 170.9萬(平均)

27.8萬-45%剩15.3萬,賺的還沒仲介賺得多。(有誰能說說有那些費用可以列舉扣除?)
62.2萬-35%剩40.4萬,到底扣除所有費用後還剩多少?
170.9萬-20%剩136.7萬,勉強賺一些,但是平均扣除6年的開銷後,離當初的美夢實在有些差距。

另外那4成沒賺的到底賠了多少?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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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持有不到1年就要買? 為何只賺那麼一點點就要賣?
即便非自住,個人也不認為這是正常的買賣。
無應納稅額並不就代表沒賺錢,

符合一定條件的自用住宅可享四百萬免稅額,

另外有一堆親屬間等的特殊交易,

都是低價買賣,肯定不會做到賺錢,

所以記者說這些交易是賠錢的就太過武斷了~

另外從這個繳稅記錄發現兩年交易的案件實屬少數,

所以房地2.0要把短期間持有從兩年延長至五年,

根本就是雞肋~
tzechiny wrote:
符合一定條件的自用住宅可享四百萬免稅額,

這400萬免稅額好似跟首頁的圖表無關。
交易時先課圖表的房地合一稅。
然後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時,盈餘可享400萬免稅,多的要課10%的稅。
好似一牛扒兩層皮。(有錯請指正)


<<什麼是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個人交易自住房屋、土地符合一定條件者,課稅所得(稅基)400萬元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元者,就超過部分按稅率10%課徵所得稅。
適用條件為(1)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2)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 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3)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
這段抄至 政府的稅務電腦題庫
5年內的房屋買賣交易, 高達9成都是短期脫手獲利? 哪裡來那麼多好騙的千萬富翁啊 ! 太不合理了! 除非投資客左手賣右手互相炒高房價 .
我比較懷疑的是 , 這些是真實金錢交易買屋 , 砸錢炒房價 ? 還是假交易低賣高報 , 哄抬房價 ? 看到新聞有消息說 , 有人想查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
現在了解政府為何要修法打擊短期交易獲利的炒房族 , 假交易哄抬房價的問題太嚴重了 . 也難怪一堆房仲業者哀哀叫,把戲被政府看穿了.
房地合一本身就是所得稅喔!

完稅之後的餘額並不會再併入其他所得重複課稅~


happywork01 wrote:
這400萬免稅額好似(恕刪)
tzechiny wrote:
房地合一本身就是所得稅喔!
完稅之後的餘額並不會再併入其他所得重複課稅~

了解,謝謝。

<<官員指出,會申報房地合一稅者都是個人,於去年賣出房地,而賣出的房地絕大部分在2016年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買進。房地合一稅按實價計算,有賺錢有繳稅。因此報稅狀況反映賺賠。>>
2016到去年才4年。
所以幾乎不會有符合優惠條件 "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的免稅情形出現。

那無論是記者或官員都應該沒說錯。
既然2016到去年才4年,所以該圖表裡並沒有符合優惠的物件,那沒課稅就可認定沒賺錢。
可以這樣看嗎?
194319431943 wrote:
5年內的房屋買賣交易(恕刪)
哀~那些打房方法根本跟搔癢一樣無效好嗎==
萬一打一打,房價逆勢上漲你要負責嗎==
但我推的打房政策"將整塊台灣島直接升格為台北市",你卻不能不支持,因為這是目前少數幾個最有效、風險最低,可直接降低台北市平均房價的優質辦法,屯房炒房仔(是不是你我就不知道了,看你那麼反對)、首購族皆可輕鬆入主台北市,當個高級天龍人,永絕戰南北的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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