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略問題是這樣:
資產是我爸的外婆老家(我奶奶原生家那邊),
是持分地,地上有3層透天老房,約90坪,尚有一家人住,
家裡收到政府文件通知,法律上是說繼承人是女性已過世(我奶奶),該由他的孩子繼承,
這孩子就是我爸和他的兄弟姊妹,好像還有其他,
有幾人、分得的持分地多大不太清楚,但是知道是那個透天房子均分的大小。
大家後來是把申請用來繼承土地的文件提供給負責處理的我爸舅公,
然後他們那邊也一直不想說清楚..,有些問題還遮掩要等人問,但是又不是很好意思問…
想問,我爸舅公想幹嘛@@?
我爸舅公是開會計師事務所的。
我們的角度是覺得這土地既然被依法通知分,若有誰要,出一筆錢過給他就好,
但是既然是分得了,就不想被吞了@@。
如果沒有的話,那就是很單純對方只是想把繼承辦下來以免遭到國有財產局拍賣。辦繼承如果印章(普通印章,非印鑑章)全部到齊那就是分別共有,每個人持分多少權狀寫的很清楚,如果印章沒不齊,那也行,就是辦成公同共有,像連體嬰一樣沒有辦法處分。
tian wrote:
大略問題是這樣:
資產是我爸的外婆老家(我奶奶原生家那邊),
是持分地,地上有3層透天老房,約90坪,尚有一家人住,
家裡收到政府文件通知,法律上是說繼承人是女性已過世(我奶奶),該由他的孩子繼承,
這孩子就是我爸和他的兄弟姊妹,好像還有其他,
有幾人、分得的持分地多大不太清楚,但是知道是那個透天房子均分的大小。
大家後來是把申請用來繼承土地的文件提供給負責處理的舅公,
然後他也一直不想說清楚..,有些問題還遮掩要等人問,但是又不是很好意思問…
想問,舅公想幹嘛@@?
舅公是開會計師事務所的。
我們的角度是覺得這土地既然被依法通知分,若有誰要,出一筆錢過給他就好,
但是既然是分得了,就不想被吞了@@。
tian wrote:
有,有給了戶籍謄本,(恕刪)
你收到的文件有地號,拿這個文件去地政處申請第二類地籍謄本(第二類: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並得由任何人申請之)
,上面就會有這地號所有共有持分人的資料,例子:姓名:王xx, 戶籍地址:台北市xx里xx路xx號.....,你可以看出你奶奶的持份比例.
我覺得你要先申請出來掌握奶奶的持分到底有多少,父親和他兄弟姊妹這輩討論如何分配繼承比例
理論上奶奶的持份完全下放到你父親這輩兄弟姊妹,和你所謂的舅公,遠房親戚沒有關係,所以.....他們拿你的印鑑證明是做了什麼??有授權書給他們嗎? 又不給問,這有點奇怪.
繼承的事去問戶政,地政,稅務單位,然後找代書辦就可以了
如果辦出來你父親這輩的兄弟姊妹總和沒少掉原先奶奶的持份,就只是多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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