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83493332412.html建商為了自保,產生房市亂象,建商為了避免違約,將預售屋合約完工交屋期大幅拉長,出現5到8年交屋期的不合理且奇怪現象。建商以拖字訣自保,拉長交屋期、避免違約糾紛而賠錢,「但想要成家及真正有購屋需求的民眾,就要一等再等,消費者權益又在哪?民眾又要買單嗎?」.....
這記者的邏輯讓人傻眼。首先,合約自由,有人拿槍抵著你簽約買屋嗎?沒有的話,表示合約內容是你要的。其次,時間拉長,建商相對收款也慢,難道建商不考慮?而買屋者相對的付款壓力也減輕了,不算是獲益?寫的人偏,讀的人沒自己的辨識能力?
driverlin wrote:建商為了自保,產生房市亂象,建商為了避免違約,將預售屋合約完工交屋期大幅拉長,出現5到8年交屋期的不合理且奇怪現象。建商以拖字訣自保,拉長交屋期、避免違約糾紛而賠錢,「但想要成家及真正有購屋需求的民眾,就要一等再等,消費者權益又在哪?民眾又要買單嗎?」..... 買新成屋就好了~預售屋風險大未來不能轉售買它做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