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已經過戶。買方疑似惡意不點交,賣方該怎麼辦?

如題。
媽媽賣房,房子都已經過戶,錢也都到履保帳戶。
一開始因為樓上漏水,買方要求修繕,我們已經要求樓上修繕完畢,

為了加快速度,我們還幫上住戶出了一半的修繕費。

後面要交屋時後,買方又認為有地方脫漆,櫃子膠條老舊等等細部瑕疵還是不願意交屋。

房仲與代書都認為這些瑕疵不是賣方責任,房仲還是允諾要幫忙出錢修繕。

但我媽媽擔心對方會無限的惡意拖延,永遠有修不完的地方。

因為當初賣房子錢也花了很多錢裝潢,今年也剛好退休,如果錢一直卡著對她有很大影響,

手上幾乎沒有現金。

目前媽媽住的地方是我的房子,原本是出租給別人,先讓媽媽入住。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因為錢卡住造成的損失怎麼辦?

又請問,如果證明對方惡意不點交,走上法院我是否可以求償這段時間我損失的房租收入?

還請大大們給予意見。
你是透過仲介賣的 就讓他們處理
最近幾年賣屋二次房屋 就算沒漏水 我一開始就表明屋況有漏水有什麼瑕疵。要買不買自己決定。 反正房價都反映在屋況有降價了。  買方來買的幾乎都會重新裝潢。其實就是想比較便宜的房子。

現在看起來買方就是覺得奇摩子不爽 不想交屋吧。  

仲介也只是會拖而已。

最後又跑來凹你的價錢。
任OdiN wrote:
如題。媽媽賣房,房子(恕刪)


合約又沒看?
合約怎麼寫就怎麼作,真沒寫到才雙方協議,那有這麼多如果!
任OdiN wrote:
如題。媽媽賣房,房子...(恕刪)



交屋和瑕疵修繕是兩回事。
即使是漏水,只要不動產說明書上有誠實刊載,或是在增補合約中記載,那麼該照合約交屋就得交屋,用各種理由拖延不簽字就是違約。
你們負的僅是瑕疵擔保之責,而且這種事情是採比例原則,只要修繕就能復原的瑕疵幾乎都不足以造成解約的要件,頂多是折價金,而且是修多少付多少,也不是任由買方獅子大開口。
瑕疵的認定也不是買方說了算,不然沒完沒了。
你們雙方在簽約的當下,應該有一條,如果發現瑕疵,雙方同意由仲介負責找維修人員並提出報價由賣方負責,一般來說,大家都會同意讓仲介找,如果是幾千塊的小瑕疵,仲介通常都會花錢了事,我建議你先和仲介談,他們既然收了你服務費,就該幫你把問題擺平。
最後,如果真的僵持不下,你能做的就是發存證信函給仲介店面還有買方,通知他們已經涉及違約,要求買方履行合約,同時要求仲介退服務費,不然就法院見。
如果你勝訴,租金損失不一定能求償的到,但是合約上的違約賠償多半能到手,不然合約是簽假的喔。
錢沒有進仲介的帳戶,就讓它過戶?
任OdiN wrote:
如題。媽媽賣房,房子(恕刪)


你是賣方怕屁喔
先跟你說拉
一堆老人家一輩子就賣一間房
第一次當然會緊張
先喬好內部再說

至於你提到的那些問題
錢都進屢保了你才會過戶
現在房子都過戶了
剩下就是在簽約交屋期限前完成

期限一過直接走法院阿
當初契約簽假的喔
把問題都丟回去給房仲
他處理不來連他一起告拉
asd125968625
對阿, 其實有履保, 賣房對賣方很有利, 不是都會寫現況交屋, 買方除了海砂屋/漏水/凶宅等問題無法當下看出來的可以主張減損折價, 基本上傢俱附屬物品都是堪用即可, 沒寫在合約上的附屬品甚至不用附給他
任OdiN wrote:
如題。媽媽賣房,房子(恕刪)


你就不聞不問不理就行了,
仲介會比你還急。

阿!仲介費不會已經付了吧??
JIN DER LAND OFFICE
Trillionaire2020
真慘,猴仔拿到錢保證射後不理。 [^++^][^++^][^++^][^++^][^++^][^++^][^++^]
合約上沒有寫現況交屋嘛!?我記得都會寫阿, 中古屋買方除了漏水因素, 很難主張不交屋, 因為都寫''現況交屋'', 合約沒寫事代書傻嘛!?, 中古屋怎可能跟新屋一樣驗屋, 冷氣還有附送傢俱, 都是堪用就可, 冷氣只要可以打開電不用冷媒
而且他沒有簽點交正常代書不能把地契房契交給他, 如果合約期限到了, 你可以主張他違約不點交, 把地契房契轉回你名下, 而且是花他履保內的錢, 代書費房仲費+違約金, 扣除後才會把錢退回給違約買方(除非你合約沒寫現況交屋或是你在簽約時額外答應他什麼附帶條約, 那就沒救了, 亂答應人而且還寫在合約上就是你的問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