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簽約的時候 (房子還沒蓋好 透天四樓電梯建案)

只知道主建物78坪 建商說加上陽台可能80坪左右唷

結果現在權狀出來85坪多

這是建商賣錯還怎樣 80坪和85坪也差太多

最後也沒加價 有夠爽.......
ap7869858 wrote:
當初簽約的時候 (房...(恕刪)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建商對魯空而言,都是超級黑心吸血鬼,你這不是要"動搖魯本"。

言歸正傳,一般賣賣合約會約定測量的標準(像邊界線定位),也會約定多少誤差內互不找補,如果沒有,就真的賭人品,看運氣了。
ap7869858
記得是有 但是建商後來也沒找我要補款 當初簽約就想說頂多80坪 因為建商說可能80坪左右。 自己也不知道詳細坪數嗎。我用80去推算單坪價格 最後還是簽約了 沒想到半年後交屋有驚喜 多送我五坪半
ap7869858
簽約的時候只有寫主建物幾坪 附屬建物陽台建商說會多 所以總共會80左右 或者接近80 但是沒想到多這多坪
ap7869858 wrote:
當初簽約的時候 (房...(恕刪)


應該是某種公設或是雨遮坪數多出來了。買45坪,權狀登記50坪,買84坪,權狀登記89坪,以前都有經驗過。多出來的權狀坪算是白送的,以後要賣是照權狀計算的。
CAMRY車主 wrote:
以後要賣是照權狀計算的。


恩~~聞到一些錯誤的味道.....

倒果為因...我想你的資歷應該不難發現
總有一些房子以外的空間,俗稱公設,
那些空間都會納入房屋權狀。
但是你的土地權狀坪數就會小的可憐,
不過好處是繳稅時,費用也會少很多。
ap7869858 wrote:
當初簽約的時候 (房...(恕刪)
大部分都是灌水,這種例子會不會是整排建案記錯間?
ap7869858 wrote:
主建物78坪


貓膩在這裡,建築法規裡對建蔽率跟容積率貴定,像陽台之類的面積在計算時沒超過八分之一的部分是不計入的,但房屋賣賣照樣計價(滴水坪),所以建商當然蓋好蓋滿,你主建物78坪,78 x 9/8 =
87.75,建商可一點都沒"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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