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置入新成屋
簽約時訂金+備證等金額寫兩成
銀貸寫八成

簽完後算自備款可以到四成
銀貸只需要六成

中間會產生差額
代銷回覆直接匯給建商的帳戶
不需要更改契約書

銀貸的金額和契約書寫得不一樣
請問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多的那筆差額匯款需要索取什麼證明嗎
謝謝
總價不變,你只是原本銀行要貸80%進建商帳戶
現在改成銀行貸60%進建商帳戶,剩下20%你也是自備要匯進去

對於建商來說不論來源它收到的錢是固定的
記得匯進去的錢都要索取到發票
當作最後的購屋證明,
另外匯款帳戶也要確定是建商提供的,
不要亂匯到私人其他戶頭

跟契約寫法不一樣沒差,最後建商只看收到的錢是不是有齊
有收到錢就會跑過戶流程給你
選擇是一種價值,它賦予我們控制自己生活方向的權力。
這沒有關係。您就算是突然發財了,不貸款以現款全付清也不必改合約。

你簽的合約是你接受房屋總價。建商也同意你可以只先付 20%,就將房子過戶給你,讓你拿去銀行抵押貸款,貸到款之後再付其他 80%。

而現在你先付了 40%,請建商將房子過戶,貸到款之後再付其他 60%,當然沒問題啊。

貸款是你跟銀行的事,要貸多少,也是你跟銀行的事,與建商無關。建商只在意有沒收到全額房屋總價。

匯款水單就是證明。如樓上所說,一定只能匯到建設公司的戶頭,不能是私人戶頭。還要向建設公司索取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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