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前輩給點意見:)現在自住快10年了明年會搬新家舊屋現在面臨兩種處理方式:1) 趁現在屋價不錯,把舊屋賣掉,有現金在身上!自用投資都好,或是補貼上新房貸,大副降低房貸壓力!2) 或是搬入新屋後,把房子出租,可以保留資產,創造現金流,也可以幫忙貼貸款個人比較喜歡方案二,但是想到之後要賣,會不會遇到有出租而被國稅局要加徵稅還是因為房地合一稅在105年以前買的房子,照舊制不會徵到40%的稅?謝謝 :)
fhchanTW wrote:請各位前輩給點意見:...(恕刪) 屋主或配偶或父母 其中一人 戶口不要遷 一樣是自用住宅稅率。公益出租人,也是自用住宅稅率的。谷歌查詢 房地合一稅法規。出售 值多少? 出租 可租多少?地點好不好?未來會升值嗎?什麼基本房屋資訊都沒有,能有什麼意見觀點?
Zhou55 wrote:屋主或配偶或父母 其中一人 戶口不要遷 一樣是自用住宅稅率。公益出租人,也是自用住宅稅率的。谷歌查詢 房地合一稅法規。出售 值多少? 出租 可租多少?地點好不好?未來會升值嗎?什麼基本房屋資訊都沒有,能有什麼意見觀點? 不是公益出租人就算你有人把戶口留在那一樣有可能成為非自用住宅的稅率TO 原PO 剩下的房市合一稅率基本和你出不出租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