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由於小弟本人現在居住的老家是佔用國有地,幾年前有收到要繳內補償金的通知單,並且要求要向國產署辦理承租,當時小弟也有依規定辦理,但由於此土地上有5位鄰居,房子也有五棟,分別持有,所以國產署要求補件並且要與鄰居辦理分管協議書,只是有鄰居間意見不合不願意簽署(非小弟這邊的因素,是某兩個鄰居互有嫌隙),故小弟無法簽署此份協議,後來便不了了之,也就未再補件,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思,小弟反覆難眠,不願舊家之後有被拆除的疑慮,目前在思考是否可以不透過分管協議辦理承租並就我本身房屋的範圍先辦理承租。
想請問是否有網友有類似情形,可以指點小弟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呢?謝謝大家
Weiwei Ch wrote:
各位前輩好,由於小弟本人現在居住的老家是佔用國有地,幾年前有收到要繳內補償金的通知單,並且要求要向國產署辦理承租,當時小弟也有依規定辦理,但由於此土地上有5位鄰居,房子也有五棟,分別持有,所以國產署要求補件並且要與鄰居辦理分管協議書,只是有鄰居間意見不合不願意簽署(非小弟這邊的因素,是某兩個鄰居互有嫌隙),故小弟無法簽署此份協議,後來便不了了之,也就未再補件,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思,小弟反覆難眠,不願舊家之後有被拆除的疑慮,目前在思考是否可以不透過分管協議辦理承租並就我本身房屋的範圍先辦理承租。
想請問是否有網友有類似情形,可以指點小弟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呢?謝謝大家
沒辦法
畢竟你不可能願意付整塊土地的租金
你也不可能成為整個土地的地上權人
想快一點
去國稅局問進度就好
還有承租和被拆是二件事
不是承租了就能保證你一輩子的房屋使用權
這是二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