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Fang1022 wrote:想請教各位前輩目前與房東洽談3年續租約房東考量這幾年可能賣掉房子,要求合約內註明6個月前通知就必須搬離目前也找不到其他適合的房子若簽了以後是否還有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在? 你都寫了 "若簽了",不就是代表你同意 "6個月前通知就必須搬離",這是雙方都同意有條件可終止的租約了。當租約在有條件情況下終止後,自然不存在 "買賣不破租賃" 原則。
ppFang1022 wrote:要求合約內註明6個月前通知就必須搬離 沒簽這一條才是買賣不破租賃你都簽了,不管最後有沒有賣掉只要房東通知後六個月內,你都必須搬走包括不限於房東兒子要回來住,還是慶祝小狗生狗仔只要房東通知你後6個月內你就必須搬走跟買賣不破租賃有什麼關係
ppFang1022 wrote:想請教各位前輩目前與房東洽談3年續租約房東考量這幾年可能賣掉房子,要求合約內註明6個月前通知就必須搬離目前也找不到其他適合的房子若簽了以後是否還有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在? 來弟弟跟你說這次你要是有談成續約3年記得時間是公平的不會多給你我一秒鐘好好儲蓄理財規劃接下來想過的人生怎麼買到一間屬於自己名下的房子吧一直租屋一直搬家這樣下去全家心理層面永遠不會踏實就算你廢心找到你覺得適合的房子也是別人的總有一天要歸還
ppFang1022 wrote:想請教各位前輩目前與房東洽談3年續租約房東考量這幾年可能賣掉房子,要求合約內註明6個月前通知就必須搬離目前也找不到其他適合的房子若簽了以後是否還有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在? 有啊租約一定都存在旦在上面的條約一樣合法了解意思嗎?不管新房東還是舊房東只要有人6個月前通知你就必須搬離買賣不破是指租約還是存在旦不代表你能改變租約的內容這樣了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