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低於市場價值賣給沒有血緣的人

我的母親有一個房子公告現值是大概770萬,但是有貸款大概是470萬
我的前嫂子想要扛這個貸款 年限拉長 
於是商議跟我的母親用買賣的方式 因為前嫂子也需要保障(已經跟我哥哥離婚多年、但是我們還居住在一起)
原本說避免國稅局以為是贈與 所以 要媽媽以1000萬賣給前嫂子 那需要創造200萬金流 剩下800貸款 
變成現在前嫂子要去外面先借款200萬 

那我想問 媽媽不能直接以800萬賣她 不用先創造金流嗎?
因為他們非親屬關係 沒有血緣 
媽媽就是賣給她這樣
這樣國稅局還能查嗎 賣給她 貸款也是她繳 
就等於她跟母親買下這個房子不行嗎 
還是一定要創造金流?
陳小橘橘橘 wrote:
那我想問 媽媽不能直接以800萬賣她 不用先創造金流嗎?
因為他們非親屬關係 沒有血緣 
媽媽就是賣給她這樣
這樣國稅局還能查嗎 賣給她 貸款也是她繳 
就等於她跟母親買下這個房子不行嗎 
還是一定要創造金流?


沒用,你買賣合約寫 800萬,銀行最多就會只肯貸 600 萬出頭,還不是一樣要籌快 200 萬現金流。
貸款不能100%
最多7~8成 自備款一定要的
其實可以用借貸關係
頭期款跟你媽媽借 剩下一樣是跟銀行貸款 等於不用先付頭期款
詳情可以問代書

買賣不一定在按市價 但是取得成本關係未來再轉手的房地合一稅稅金

陳小橘橘橘 wrote:
我的母親有一...(恕刪)
跟低於價值沒有關係

重點是您嫂子的頭期款哪邊來???????

沒有頭期款不會有買賣這件事成立

前面有人提到看媽媽要不要先借200萬

剩下若嫂子有工作現金流

應該貸剩下的80%不是問題(月薪我想起碼要5萬以上吧)

自己研究看看
你應該是想問會不會被認定是視同贈與吧。

前嫂子不算在二親等內,而且你說的770萬如果是(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那用800萬賣的話,我認為是不會有視同贈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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