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多年,但今年突然被徵收非自住稅金

請問有沒有知道為什麼今年會突然徵收非自住的稅金,我買到現在都是自住而且戶籍也在此,家中甚至只有我跟家母兩人非常單純,是有什麼特殊原因今年行為多徵收這筆錢?已經線上申訴但是一直還沒處理,是不是真的要打戰了所以亂徵稅啊!
可能當初沒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所以被歸類非自用住宅,但沒申請的住宅很多,所以之前也都按自住宅徵稅,現在可能變了,要看其他人收到房屋稅較款通知是否有加稅才能確定,由於美國的影響,台灣政府將來可用的錢可能會縮水,加稅機會大。
aa23114 wrote:
請問有沒有知道為什麼...(恕刪)

(一)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房屋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為個人之住家用房屋應符合下列3要件,屬供自住使用,稅率1.2%:

1. 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2.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二)房屋稅新制增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規定,除符合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及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以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房屋現值在房屋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所訂一定金額標準以下者,稅率降至1%。

符合上述條件請盡速至當地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詢問與辦理。
幾十年來我收到的一律都是非自用所以沒差
aa23114
今年稅金加倍了,要不然我也不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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