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免計容積,壓縮管委會免計容積範圍?
建商維持爭取到免計容積,賣給消費者照樣計價?
電梯一樣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
還是會改變成專有部分?
政策效果是不是鼓勵建商多蓋電梯?
如果維持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對降低公設比是否沒有效果?
lawtaipei wrote:
電梯免計容積

子法是離不開母的的,如果"電梯免計容積"明年通過並實施,雖然預計能將集合式住宅高公設比將低5%,但是實際上安全梯間、排煙室、機電空間的總合面積也不得超過基地容積的15%。

若能將電梯全面免計容積,開發商便能在相同基地上興建更多樓層與戶數,利潤提高,對老舊公寓改建或加裝電梯的推動也具正面意義,符合高齡化社會的無障礙需求。
warwickwang wrote:
建更多樓層與戶數...(恕刪)



免計入容積是不是有一個上限?
電梯免計入容積,是否代表其他免計入容積縮水了?
lawtaipei wrote:

電梯免計容積,壓縮管委會免計容積範圍?建商維持爭取到免計容積,賣給消費者照樣計價?電梯一樣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還是會改變成專有部分?政策效果是不是鼓勵建商多蓋電梯?如果維持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對降低公設比是否沒有效果?



所以電梯不計入容積,應該只對過程哥住的這種電梯透天有利,

專有+沒有車道車位容積,

所以過程哥算過,電梯在各樓層佔了總合約6坪,

過程哥可以合法申請再加蓋6坪,

也就是說原本權狀坪數90坪上下,再加蓋個6坪,

權狀可以達到九十五坪九十六坪左右的建坪,使用面積超過一百坪。

爽~~~~~~~~

lawtaipei wrote:
免計入容積是不是有一個上限?
電梯免計入容積,是否代表其他免計入容積縮水了?


目前是15%(公共設施部份)

其實不是15%..因為有一個梯廳他和陽台都有10%的免計容積率(旦2者相加上限是15%)

梯廳應屬公共設施..旦他的規定又跳脫在公共設施之外

其他還有什麼防空避難設施和騎樓和停車空間...這些東西是無上限的(旦有其他的規定)...





為什麼提這個

因為規定還沒出來

到底最後電梯免計入容積是卡入15%內一起計算

還是又會跳脫這15%另有規定

在正式的規定出來前

天知道...............
大家在抱怨的是圖書室 大廳這種公設
不是什麼樓梯 電梯的這種公設
因為這本來是必要存在的配置
不然超過五樓以上的建案沒電梯
誰會有興趣購買
對於建商要設置一座還是兩座
這是工程上的考量
在蓋的時候是考量的因素之一
省那樣一兩座也不會賺更多
反而是製造更多公安問題
因此討論這議題沒什麼意義
既然都免計入了
怎麼會擔心建商偷吃步呢





將近160坪大的電梯店面別墅住起來就是爽 尤其是比過程老阿伯跟大魔腥住的更大 光這點就電爆這二個人生失敗組就爽誒!
ctr721202 wrote:

將近160坪大的電梯店面別墅住起來就是爽 尤其是比過程老阿伯跟大魔腥住的更大


又一個把別人持分, 通通都加進去當成自己的, 笑暈.

庄腳地方不只房子比我小, 地段更是天差地遠.



免計容積是可以蓋出多些室內坪數,對於建商跟都更地主戶有利
至於後面去買的人來說,就是猴子早上吃三顆下午吃四顆的意思而已,買房終究是看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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