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免計容積,壓縮管委會免計容積範圍?建商維持爭取到免計容積,賣給消費者照樣計價?電梯一樣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還是會改變成專有部分?政策效果是不是鼓勵建商多蓋電梯?如果維持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對降低公設比是否沒有效果?
lawtaipei wrote:電梯免計容積 子法是離不開母的的,如果"電梯免計容積"明年通過並實施,雖然預計能將集合式住宅高公設比將低5%,但是實際上安全梯間、排煙室、機電空間的總合面積也不得超過基地容積的15%。若能將電梯全面免計容積,開發商便能在相同基地上興建更多樓層與戶數,利潤提高,對老舊公寓改建或加裝電梯的推動也具正面意義,符合高齡化社會的無障礙需求。
lawtaipei wrote:電梯免計容積,壓縮管委會免計容積範圍?建商維持爭取到免計容積,賣給消費者照樣計價?電梯一樣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還是會改變成專有部分?政策效果是不是鼓勵建商多蓋電梯?如果維持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對降低公設比是否沒有效果? 所以電梯不計入容積,應該只對過程哥住的這種電梯透天有利,專有+沒有車道車位容積,所以過程哥算過,電梯在各樓層佔了總合約6坪,過程哥可以合法申請再加蓋6坪,也就是說原本權狀坪數90坪上下,再加蓋個6坪,權狀可以達到九十五坪九十六坪左右的建坪,使用面積超過一百坪。爽~~~~~~~~
lawtaipei wrote:免計入容積是不是有一個上限?電梯免計入容積,是否代表其他免計入容積縮水了? 目前是15%(公共設施部份)其實不是15%..因為有一個梯廳他和陽台都有10%的免計容積率(旦2者相加上限是15%)梯廳應屬公共設施..旦他的規定又跳脫在公共設施之外其他還有什麼防空避難設施和騎樓和停車空間...這些東西是無上限的(旦有其他的規定)...為什麼提這個因為規定還沒出來到底最後電梯免計入容積是卡入15%內一起計算還是又會跳脫這15%另有規定在正式的規定出來前天知道...............
大家在抱怨的是圖書室 大廳這種公設不是什麼樓梯 電梯的這種公設因為這本來是必要存在的配置不然超過五樓以上的建案沒電梯誰會有興趣購買對於建商要設置一座還是兩座這是工程上的考量在蓋的時候是考量的因素之一省那樣一兩座也不會賺更多反而是製造更多公安問題因此討論這議題沒什麼意義既然都免計入了怎麼會擔心建商偷吃步呢
ctr721202 wrote:將近160坪大的電梯店面別墅住起來就是爽 尤其是比過程老阿伯跟大魔腥住的更大 又一個把別人持分, 通通都加進去當成自己的, 笑暈.庄腳地方不只房子比我小, 地段更是天差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