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擁有某塊地號1/5土地持分是否可以拿去銀行貸款?
有一個觀念一直沒搞懂
今天你拿你的大樓房子去貸款或處分,你所有的該大樓土地是持分,是與其他人共有,但你去貸款或處分卻不需要其他人同意,因為這叫分別共有
相對的另一種叫公同共有,之間的差別AI的說明如下:
「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是不動產或財產的兩種主要共有型態,主要差異在於是否有明確的「持分」:分別共有下,各共有人有明確持分,可自由處分自己部分(需通知或優先購買權);公同共有則沒有持分概念,全體共有人共同擁有全部,處分需全體同意,法律上較不便,常出現在繼承初期,但可協議或訴訟分割後轉為分別共有。
問題來了
1. 按分別共有雖可自由處分但需通知共有人且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土地法34-1條),但一般我們買賣房子(含土地持分)並沒有人會通知社區其他住戶啊! 是有什麼法律把房子(含土地)給排除在外了?
2. 請問擁有某塊地號1/5土地持分(農地),因為有明確持分比例是否就屬於分別共有? 分別共有的土地是否可以拿屬於自己的比例部份去銀行貸款?還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嗎?實務上銀行會核貸嗎?之前問過銀行朋有說持分地就不貸但沒說清原因。
搞不清楚了,有沒有大神比較懂的,感謝
ugogy wrote:
請問擁有某塊地號1/5土地持分是否可以拿去銀行貸款?
有一個觀念一直沒搞懂
今天你拿你的大樓房子去貸款或處分,你所有的該大樓土地是持分,是與其他人共有,但你去貸款或處分卻不需要其他人同意,因為這叫分別共有
相對的另一種叫公同共有,之間的差別AI的說明如下:
「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是不動產或財產的兩種主要共有型態,主要差異在於是否有明確的「持分」:分別共有下,各共有人有明確持分,可自由處分自己部分(需通知或優先購買權);公同共有則沒有持分概念,全體共有人共同擁有全部,處分需全體同意,法律上較不便,常出現在繼承初期,但可協議或訴訟分割後轉為分別共有。
問題來了
1. 按分別共有雖可自由處分但需通知共有人且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土地法34-1條),但一般我們買賣房子(含土地持分)並沒有人會通知社區其他住戶啊! 是有什麼法律把房子(含土地)給排除在外了?
2. 請問擁有某塊地號1/5土地持分(農地),因為有明確持分比例是否就屬於分別共有? 分別共有的土地是否可以拿屬於自己的比例部份去銀行貸款?還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嗎?實務上銀行會核貸嗎?之前問過銀行朋有說持分地就不貸但沒說清原因。
搞不清楚了,有沒有大神比較懂的,感謝
銀行願意借你就可以
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
你爽就好
只是幾乎所有銀行都不願意借你
因為這塊地的潛在的麻煩大多都遠超他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