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末日避難所影片
他們在荒山野嶺中
有的樹上蓋樹屋
也有刨坑住地底
還有就是挖山洞
我家後山大概距離50公尺是雙線道馬路
前面有農田及小溪流
是有點陡的山坡地,大概45度吧
我就想,挖個山洞進去
大概10坪就可以了
屋頂放太陽能板,用抽水馬達取溪流的水
做個壁爐能煮食取暖
裝個水塔及淨水器,飲水衛浴
好像不用花多少錢耶
至少比蓋房子便宜多了
反正自給自足,不用申請水電
但是經過的路人一看就知道有建築物
怕被舉報報拆,
請教各位大大
末日避難所之類的
山洞,樹屋,地穴算違章建築嗎?
不用謝~
在沒有所有權的山地挖洞居住,可能違反什麼法律?
在台灣的山坡地或山地「挖洞居住」,即便您覺得那只是「大自然的土地」,在法律上這涉及非常嚴重的法律責任。因為台灣絕大多數的山地不是國有林地就是原住民保留地,幾乎沒有「無主地」。
以下是在沒有所有權的情況下,擅自在山地挖洞居住可能違反的法律:
⚖️ 核心違法條款
1. 刑法:竊佔罪 (Criminal Code)
這是最直接的刑事責任。
法條: 《刑法》第 320 條第 2 項。
內容: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竊盜罪)處斷。
後果: 可能面臨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只要您未經許可佔用土地,即便只是挖個洞住進去,就構成了對所有權(通常是國家)的侵害。
2. 水土保持法:擅自開發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ct)
這在山區是非常嚴重的重罪,因為開發山坡地極易造成土石流或坍塌。
法條: 《水土保持法》第 32 條、第 33 條。
內容: 未經核准擅自在山坡地內從事開挖整地。
後果: * 罰鍰: 即使沒有造成災害,也可處 新台幣 6 萬至 30 萬元 罰鍰。
刑責: 若因此導致水土流失(如土石鬆動、小規模崩塌),可處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於死: 若崩塌導致他人死亡,最高可判 10 年甚至無期徒刑。
3. 森林法 (Forestry Act)
如果該地屬於「國有林」或「公有林」。
法條: 《森林法》第 51 條。
內容: 於森林內擅自占用、墾殖或為其他開發行為。
後果: 處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 新台幣 60 萬元以下罰金。
4. 區域計畫法 / 建築法 (Land Use & Building Act)
違章建築: 在山坡地上挖洞作為「居住使用」,在法律定義上可能被視為一種「構造物」。未取得建築執照即為違建。
違反土地用途: 山坡地通常被列為「林業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不得作為住宅使用。違反者可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 實務上的風險:為什麼這行不通?
衛星監控: 台灣行政院農業部(原農委會)利用衛星遙測(Debris-flow monitoring)監控全台山坡地,即使是隱蔽的開挖,只要植被被破壞,衛星影像對比就能偵測到變動,巡山員隨後就會上山查核。
安全性極低: 自行挖掘的洞穴完全沒有結構工程支撐。台灣地震頻繁且夏季多豪雨,土質極不穩定,洞穴極易發生崩塌意外。
無主地的錯覺: 在台灣,即使是地圖上看起來荒廢的山地,在法律上都有管理機關(如林業署、地政局)。
💡 總結
在台灣山地挖洞居住,不僅會面臨巨額罰鍰,更極大機率會背負刑事罪名(尤其是竊佔罪與違反水土保持法)。
如果您是對「野外求生」或「原始生活」有興趣,建議尋求合法的私人土地或特定的露營營地進行體驗,否則代價將會非常高昂。
您是否是對「離網生活 (Off-grid living)」感興趣,想了解在台灣是否有合法的途徑可以達成?



























































































